“我們現在只是選擇少量權利人,簡單地按人名進行搜索,實際究竟有多少作品已列入谷歌計劃,還是未知數。”張洪波說。
所涉及的570位權利人中,有政府官員,也有著名學者和作家,如馮友蘭、王蒙、張抗抗、海巖等,還有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領域學者的論著。
僅中國社會科學院,就有132名學者的1000多部圖書被收錄。
事實上,早在2004年,谷歌就已經在全球范圍內“悄悄”進行數字圖書館的建設。
今年8月30日,谷歌高調宣布,將在原有的谷歌數字圖書館基礎上,構建全球最大的在線圖書館,全球用戶均可通過免費搜索,在線瀏覽相關的圖書內容。
這一計劃,讓谷歌頻頻遭到全球出版界的抗議和訴訟。
“我們也是在接到國際復制權組織(IFRRO)秘書長奧拉夫先生的致函,希望我會在谷歌侵權事件中對中國著作權人權益的維護做出積極地配合時,才開始關注中國著作權人被侵權的問題。之前谷歌的行為,我們完全蒙在鼓里。”張洪波告訴記者。
和解協議引發爭議
只有得到著作權所有者許可,才可以復制并傳播書籍
2005年,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就谷歌未經授權即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一事提起集體訴訟。
2008年10月,谷歌公布其與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達成的和解協議。根據該協議,谷歌將其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圖書進行數字化制作,建立數字圖書館,進行多功能開發利用,包括團體訂閱、個人用戶購買、公眾免費查閱以及對有關數據進行技術研究和開發等使用方式。
根據美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該協議一旦生效,也會對中國的著作權人產生法律效力。
按照和解協議的內容,如果權利人不想被包括在和解協議范圍之內,就必須在今年9月4日之前選擇退出。中國權利人如果接受該協議,可獲得每部60美元左右的費用,但必須向谷歌主動申請。
“這個協議有300多頁,我們已經在網站上公布了相關通知。但我們協會很難接受這個協議,這等于默認了谷歌侵權是正確的,而權利人不主張權利就要被視為放棄權利。”張洪波說,“版權法規的核心準則,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權所有者的許可,并且支付使用費后,才可以復制并傳播書籍,而谷歌明顯違反了這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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