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注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后果
據介紹,中國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記》、《水滸傳》、《三國演義》被多家日本游戲公司在第九類、第四十一類的網絡游戲等項目上搶注成商標。而且日本游戲公司搶注游戲商標的手法十分高明,除了名著的本名注冊外,還將一部名著申請注冊為多個系列商標,為日后推出系列游戲鋪路。
廖俊銘說,日本公司成功搶注中國四大名著的本名商標和系列商標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后果,那就是,今后國內動漫界一旦出現從四大名著衍生出的網絡游戲,日本公司就可以在適當時候揚起WTO規則的“大棒”提起侵權訴訟,甚至全面封殺。
據介紹,繼歐卡曼之后,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動漫專業委員會聯合多家動漫企業,共同向商標局對日本游戲公司已通過初審公告的商標提出了異議。但對日本公司已搶注成功的系列商標提出爭議申請的,目前僅有歐卡曼一家。廖俊銘從商標評審委員會證據交換轉寄的答辯書材料中發現,日本光榮公司還在中國臺灣、日本和韓國成功注冊了“三國志”等系列商標,這家公司曾在2005年開始向中國一些網站發出了侵權警告公證信。
“對于被日本游戲公司搶注獲得注冊的商標,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依據商標法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但超過五年后,商標評審委員會將通過嚴格審查才會決定受理與否,若到了這種地步,就十分麻煩了。”廖俊銘擔憂地說。
有必要重提“文化例外”
四大名著被搶注成商標的事件披露以來,如何立法保護中國古典名著的知識產權已成社會上的熱門話題。
在2007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張慶成提交了《關于加強古典名著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的提案;電視劇《西游記》孫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齡童(章金萊)曾在其博客上發表文章,堅決反對美、日等外國影視中“唐僧和悟空談戀愛”等類似的情節設置和日本游戲公司搶注中國四大名著商標。
“像四大名著這樣的民族文化遺產、瀕臨消亡的民間手藝等,既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又不受文物保護法的保護,就應該被例外保護。”廖俊銘說。
據了解,“文化例外”概念最早產生于上世紀90年代初。在法、美關于關貿總協定的談判中,法國意識到國家和民族文化獨立的重要性,反對把文化列入一般性服務貿易,認為在文化領域不能適用WTO貿易自由原則。隨后,其他歐洲國家和加拿大等國紛紛響應,支持這一主張,確定了界定“文化例外”的6條標準,其主旨是保護本國文化不遭受別國文化沖擊。
2005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三屆大會通過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明確,國家有保留、通過和實施他們認為對保護其境內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有益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權權利。據介紹,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時沒有對視聽服務做出最惠國待遇例外保留,因此這一公約為我國保護民族文化(包括傳統文化和民間文化)提供了國際法依據。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建民認為,四大名著是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根本不是日本公司的獨創,注冊商標需要具有“顯著性、獨特性”才有可能被批準。而且,按照世界各國的慣例———“兜底條例”規定,“凡是違反社會價值觀或者引起不良社會影響的商標注冊,都可以予以駁回”。根據這兩點,日本公司搶注四大名著商標就根本站不住腳。(記者 姚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