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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動用大量行政資源博弈藥價
事實上,在很多專家看來,光靠國辦56號文件并不能全面化解當下藥品價格虛高的問題。一方面是,國辦56號文件只是針對基層醫療機構使用的307種基本藥物,而縣級以上大醫院使用的成千上萬種的藥品還得依照老的招標制度進行招標。
另一方面,藥品集中采購招標制度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只是導致目前藥價虛高的因素之一。以藥補醫的模式不破除,醫生的收入制度不理順,公立醫院的改革不推進,藥價虛高的問題就解決不了。
過去20年里,對藥價虛高的問題,價格部門屢屢重拳出擊。有媒體統計過,國家發改委自從1998年成立至今,已經出臺了28份下調藥價的文件,可是老百姓依然要面對高過出廠價數千倍的藥價。
有業界專家總結了一條博弈流程:藥價過高、老百姓反應強烈,價格主管部門發文降價;藥價下降,企業停止生產銷售降價藥,出現“一降就死”的情況;藥企換個名稱或劑量申請“新藥”,藥監部門批準改頭換面的“新藥”,“新藥”以數倍于降價前的價格上市,價格部門再啟動降價手段……如此循環,藥價也呈螺旋式上升。
再有,對收受藥品回扣等腐敗現象,有關部門要切實整治。早在1992年,衛生部就發文要求糾正藥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1994年國務院也曾專門下發通知,要求整頓藥品市場,1996年國務院還開展過打擊藥品回扣的專項治理,多年來,藥品回扣問題也被國務院糾風辦作為糾風工作的重點。2006年,在當年的反商業賄賂戰役中,藥品價格也是重點領域。
可以說,相關部門已經和藥品購銷中的腐敗問題做了20年的斗爭,動用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可是為什么醫藥領域內的商業賄賂依然屢禁不止?
在李憲法看來,藥品購銷中的腐敗屢禁不止,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國目前的藥品生產總體供大于求,供求失衡,生產能力過剩,不正當競爭不可避免。其次,醫院以藥補醫的運營模式尚未改變,為企業不正當競爭提供土壤。第三,現行的藥品采購政策、價格政策和支付政策不統一、不協調,導致其效果與降低藥品價格的目標相悖。
比如藥價目前執行的是順價作價的定價機制,也就是說醫院可以低進低出、高進高出。對醫院來說,就是賣高價藥能賺得更多。在以藥養醫的制度推動下,大夫當然愿意開高價藥、大處方。對老百姓來說,自然享受不到幾輪降價帶來的實惠。
李憲法說,藥價的虛高,遠遠不是價格部門出臺幾份文件就能管住的,其中涉及到整個醫療體制的理順。
據悉,國務院醫改辦正在制定“十二五”期間的醫改規劃,很多業界人士也期待著在未來幾年中,能夠對大醫院的藥品采購進行科學規范。
本報記者 劉世昕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