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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慢性支氣管炎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廠價不過0.6元,但在北京,這款藥卻以11元的中標價進入全市所有的醫院,而最終賣到患者手中要超過12元。而就是同一個廠家生產的同一品規的這款藥,在山東省的中標價卻是0.7元,在山西是0.68元,在河南是0.67元。
這一連串的數字背后至少有兩個疑問:第一,為什么同一款藥,北京的中標價會遠高于其他地區;第二,據媒體統計,過去10多年來,國家發改委已經28次出臺過下調藥價的文件,為什么出廠價0.6元的藥,到了患者手中,價格還會高出2000%?
對同藥不同價的問題,國務院醫改辦近日回應說,主要是因為北京和山東等地執行的是不同的招標采購制度。從2010年起,山東嚴格實施了新醫改政策推行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制度”,而北京等9個省(區、市)尚未執行新的招標采購機制。
在一些專家看來,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制度“量價掛鉤、承諾單一貨源”的特性,可以擠掉部分藥價虛高的水分。最終體現出來的就是,執行新招采制度的地區,藥價降了。
可即便招標采購制度不同,也不應該招到高于出廠價數千倍的藥,畢竟價格主管部門還有過28道限價令。對此,國務院醫改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李憲法認為,在當下衛生經濟政策尚未改變的情況下,不管政府下多少猛藥,藥品的回扣問題也不可能根治。
“中標價”還是“入圍價”
北京和山東為什么采用不同的藥品采購招標模式?北京等地招標招來高價藥的根源在哪里?
全國范圍內實施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起源于2001年,當時國務院糾風辦、衛生部等6個部門共同出臺了308號文件,意在通過完善藥品的招標采購制度,規范藥品市場,包括治理藥價虛高等問題。因為有了國務院糾風辦的參與,這套制度也被認為會對治理醫療行業的藥品回扣等商業賄賂有所裨益。
過去10年間,308號文件曾多次被修正,不斷有各種文件作為該文件的增補和解釋。2010年,308號文件被廢止,衛生部出臺了64號文件取而代之。但在業界看來,64號文件與308號文件在本質上是一脈相承的。
可以說,在過去10年里,各地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都是以308號文件,或者是后來的64號文件為規范進行的,但這套原來意在規范藥品市場的制度在執行中卻暴露出諸多不足。
幾天前,國務院醫改辦在回應藥價虛高問題時就指出,過去的省級招標采購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只招標,不采購。
以克林霉素磷酸酯為例,北京市在招標的時候,可能會有幾家企業同時以11元的價格中標,但各家醫療機構并不和這些企業簽訂未來的用藥量。這次招標只意味著,這幾家企業有資格進入北京的醫院,但究竟能不能在各家醫院賣得出去,賣多少,還需要各家藥企去和醫院一一談判,去對醫生進行公關。
這個過程在業界被稱為“二次談判”。談的內容包括最終給醫院的價格、數量,以及給多少回扣等。
這個“二次談判”,正是導致藥價虛高的關鍵環節。一方面,企業要把二次談判中的“公關”費用加在藥價里。另一方面,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清楚準確的供貨數量,難以測算供應成本,必然會把部分不合理的加成也加到藥價里。
所以,盡管克林霉素磷酸酯的出廠價只是0.6元,但一些企業在競標的時候會考慮把未來二次談判中不可預知的費用加在藥價中,也就有了11元的中標價。在李憲法看來,克林霉素磷酸酯11元的中標價實際只是一個入圍價。
在一些專家看來,這種只招不采的模式根本不能實現集中銷售、降低成本的集中采購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