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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只有法律站穩了陣腳,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無限后退。事實上,許多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或是因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為執法者的失守推諉,或是由于問責的過于溫柔。近年來,惡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傾家蕩產的商家卻十分罕見,監管瀆職者被嚴肅問責的也少之又少。既然總是打不疼、打不死,既然篤定的收益遠遠大于預想的風險,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就會發生,不闖紅燈就會落后的“紅燈效應”就會被放大,避免食品生產企業的“道德風險”也就無從談起。
其實,發達國家也經歷過食品安全危機,如美國的“骯臟食品加工廠”,歐洲的瘋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動各國走出危機的最大啟示,是用系統的制度呵護良心,用嚴苛的法律捍衛道德。美國法律規定,無論金額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為就構成犯罪;日本對農產品實施嚴格的“身份證”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這也正如中央領導一再強調的,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讓道德敗壞者受到法律的嚴懲和社會的唾棄。
有人說,“一張簡單的飯桌上,包含了經濟發展的全部道理”。從1993年取消糧票制度至今,中國正在經歷一場從“吃飽”向“吃好”、“吃健康”的轉變。在這一歷史進程中,能否保證公眾的食品安全,事關執政水平和社會信心。從這個意義上說,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必須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范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