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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高——
醫療事故鑒定費、司法鑒定費、律師代理費、食宿費、交通費、誤工費等開支,讓許多想上法庭討說法者望而卻步
【案例】
1999年,安徽省馬鞍山市的魏女士發現女兒比同齡孩子矮小許多,于是帶她到南京市一家知名醫院檢查,孩子被確診患上一種基因疾病,醫生建議注射生長激素。
注射5年激素后,家里實在沒錢了,只得停藥。然而,停藥不久,孩子出現性早熟癥狀。9歲的女孩開始來月經,骨齡已經達到13歲兒童的水平。由于骨縫即將閉合,孩子身高將停止在1.4米左右。
魏女士找到南京那家醫院,院方堅稱“沒誤診”。她帶著女兒到上海兩家醫院檢查,結論卻大相徑庭。魏女士申請醫療事故鑒定,2007年12月27日,南京市醫學會做出“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結論。
魏女士不服,卻又無奈:“為給女兒治病,家里的積蓄花光了,還欠三四萬元的債。我們連做醫學鑒定的錢都是借的,哪還有錢打官司?”
“許多患者治病時就花光積蓄甚至負債累累,再打官司,有心無力。”李岑巖認為,價格不菲的鑒定費、起訴費、律師代理費等開支,是百姓訴訟路上的一道坎。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級別越高,費用越高。”據介紹,市級醫療事故鑒定費約為3500元,中華醫學會的鑒定費約為8500元。鑒定結果屬于醫療事故的,費用由院方承擔;不屬于醫療事故的,由患方承擔。而司法鑒定是誰申請誰付費,收費約為8000元。
打官司少不了起訴費。患方沒有賠償訴求的,法院通常收取50—300元的起訴費。若有訴訟標的,如要求醫院賠償100萬元,起訴費約需1萬元。
“還有一筆大的開支是律師代理費。” 李岑巖說,醫療官司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僅開庭就多達10—20次,律師勞神耗時,費用自然不低。一般先收5000元的基礎辦案費,再根據患者最后獲賠的數額,提成代理費。
“上述支出至少1萬元左右,還不包括打官司的食宿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李岑巖表示,盡管經濟困難者可以請求法律援助,但醫療官司的高成本,讓許多想上法庭討說法者望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