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新聞辦主任鄧海華(中國網 張琳)
中國網10月10日訊今天上午,衛生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衛生部新聞辦主任鄧海華主持發布會并回答了記者提問。中國網現場直播。
有記者提問到,最近紛紛報道乙肝病毒攜帶者辦理健康證,食品加工行業的要求,請問衛生部對此的態度是什么?
對此鄧海華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其中,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說,法律法規沒有禁止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因此,在食品從業人員專項健康體檢中,不宜再設定乙型病毒性肝炎有關體檢項目。
鄧海華說,對于乙肝和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問題,我想強調的是,黨和政府對乙肝防治工作高度重視,不斷加強對乙肝防治工作的領導,制定防治規劃,采取綜合措施,控制乙肝的流行與傳播。特別是自上世紀90年代起,大力推行兒童乙肝疫苗接種策略,1992年將乙肝疫苗接種納入計劃免疫管理。2002年,經國務院批準,將乙肝疫苗納入兒童計劃免疫。從今年起,按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確定的重點工作,三年內在全國范圍內對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15歲以下的未免疫人群實施乙肝疫苗接種,這將對進一步防止青少年感染乙肝病毒提供有效的保障。
據介紹,近年來,在加強乙肝防治工作和知識宣傳的同時,衛生部加大和其他部門的合作,在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中不斷完善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合法權益保護的條款。2004年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2005年開始實施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07年我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的《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以及剛才介紹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這些對形成一個全社會關心乙肝防治工作、關心乙肝患者和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良好氛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鄧海華表示,最近,針對媒體和社會普遍關注的體檢中乙肝兩對半檢測問題,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權威專家,就規范入學、就業健康體檢中乙肝檢查項目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討論,形成了共識。當前社會上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誤解主要是由于人們對乙肝知識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傳播性疾病,不會通過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觸不會傳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攜帶者不是乙肝病人,身體沒有臨床癥狀,肝功能正常,不會因一般的生活接觸、共同學習、工作等對周圍人群構成威脅。專家認為,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血清學檢測項目(乙肝五項檢測,俗稱“兩對半”)不會影響他人健康,也不會造成乙肝的傳播;從及早發現乙肝病人、及早治療、對患者健康負責的角度出發,在入學、就業體檢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查項目以及評價肝臟功能,比檢測乙肝五項對診斷乙肝更具有臨床參考意義。目前,按照相關工作程序,衛生部有關司局正在依據上述共識制訂指導性意見。待意見出臺時,衛生部將召開新聞發布會,請權威專家進行詳細解讀。(程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