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還留下一個“小尾巴”,衛生部有關人士昨日透露,《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他部分)》將是“目錄基層部分”的擴展,一些治療腫瘤等難癥的藥物,將有望包含其中。
實際可選藥多于307種
前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發布,307種藥品入選這一目錄。但是記者發現,205種化學藥品使用的是藥品的中文通用名稱,和英文國際非專利藥名稱中表達的化學成分,劑型單列,而不是我們看到的普通藥品名稱。
比如目錄在解熱鎮痛、抗炎、抗風濕藥中,就有“布洛芬”這樣的名稱,并非廣告上經常出現的“芬必得”布洛芬緩釋膠囊。
昨日,衛生部有關人士向記者解釋說,這樣每一種化學名稱所對應的藥物就不僅僅是一種,那么目錄里實際對應的藥品就要大于307種,“比如有的化學名稱可以拓展出30多種藥品。”
他解釋說,這一做法可以使基層醫療機構選擇配備適合當地使用、價錢合理的藥品作為基本藥物,而不是規定了某一品牌或者商品。
三級醫院目錄有所擴展
有報道稱,這300多種基本藥物可覆蓋80%以上的常見病、多發病,但是記者也看到,像治療腫瘤等藥物并未包含其中。衛生部明確表示,2009年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和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兩個部分。而前日公布的僅是《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
昨日,上述衛生部人士解釋說,“目錄基層部分”的藥品主要用于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所以制定時考慮到的是基層醫療機構用藥情況。
而其他二三級醫院,在使用307種基本部分的藥品外,還會有不同的就診用藥情況,所以制定了“目錄其他部分”作為擴展,以方便患者使用。“比如治療腫瘤類的藥品,將會出現在目錄其他部分里。”
背景
藥品數量由國情決定
對于目前藥品種類是否過少的問題,衛生部有關人士說,在初級階段只能有這樣一個水平,這也是綜合了全國的情況從而確定的數量。
“中國地區差異比較大,我們調研時,因為目錄涉及財政補貼問題,一些貧困省區會覺得這個目錄有點大,但是一些東部地區則會覺得目錄數量有些小。”他表示,各省在自己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增加基本藥物。
此外,基層醫療機構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選擇配備哪些基本藥物。“比如社區衛生中心不用做手術,也就沒有必要配手術麻醉劑。”
- 釋疑
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啟動實施之際,有關部委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做了解釋,并坦言,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生產、配送、定價、配備使用、報銷以及零差率銷售政策等各個環節,哪一個環節落實不到位、銜接不上都將影響到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效果。
問題1 沒了藥品加成,醫院日子怎么過?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之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且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不能通過藥品銷售獲得藥品加價收入,因此醫療機構收入將減少。
為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的同時,將嚴格限定其服務功能及使用的技術、設備、建設規模,改革運行機制,完善補償機制,落實政府投入,確保其正常運行。
具體講,投入主要用于四個方面:一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支出。二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助。三是離退休費支出。四是核定收支后的差額補助。差額補助的核定要充分考慮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和實行績效工資等多種因素。
今年下半年國家將對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績效工資。另外,在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同時,政府還要加大對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城鄉醫療救助等基本醫保制度的財政補助力度。
問題2 有了統一配送,藥價會不會提高?
政府辦醫療機構使用的國家基本藥物,以省為單位,由省級政府指定以政府為主導的藥品集中采購相關機構,按《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實行網上集中采購,由招標選擇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或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統一配送。
招標采購須直接面向全國的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合格藥品,支持和鼓勵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鼓勵各地在確保產品質量和配送服務水平的前提下,探索進一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的采購方式。
國家將出臺基本藥物采購配送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各地要進一步細化招標采購、統一配送的具體操作細節和管理辦法。統籌兼顧,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不重復設置招標采購機構,要確保招標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對基本藥物購銷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基本藥物保質保量,及時配送到每個醫療衛生機構,做到不缺貨、不斷檔。據新華社
組稿采寫/本報記者 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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