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
(一)現場調查
對報告的所有病例立即進行流行病學現場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病例基本情況、居住地及家庭背景、發病和就診經過、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診斷和轉歸情況、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觸者情況等,參見附件1。其它相關調查可通過專項研究進行。
在疫情調查處理進程中或結束后,應及時對流行病學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撰寫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并及時向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人感染豬流感病例流行病學調查表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學調查原始資料、分析結果和調查報告應及時整理歸檔。
(二)標本采集和檢測
1、標本采集
按照本指南的應急監測方案(附件2)要求,采集相關標本進行檢測。具體標本采集類型、方法參見《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實施方案》的“流感監測實驗技術操作規范”。
2、標本檢測
標本檢測方法和流程參見附件3《人豬流感( H1N1)病例標本采集和實驗室檢測指南(暫行)》。
3、生物安全要求
豬流感病毒培養應在具有資質的BSL-3實驗室中進行,標本儲存、包裝和運送應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424號令)和《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45號令)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現場處置
(一)病例管理
列為醫學觀察病例者,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根據病情可以居家或醫院隔離)。疑似、臨床和確診病例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為期至少7天的隔離治療,若7天結束后仍發熱,應繼續隔離直至體溫正常。隔離治療期間,疑似、臨床和確診病例要分開管理。
所有相關醫療機構應做好院內感染控制以及醫務人員和病例的個人防護,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
(二)密切接觸者管理
按照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原則,對疑似、臨床和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并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盡量減少外出活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隨訪,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對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在采取有效防護條件下,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管理詳見附件5。
(三)應急監測
若發生省級農業部門確認的動物豬流感H1N1疫情,或接壤的國家或地區發生豬流感H1N1動物或人間疫情,或出現人感染豬流感確診病例時,應啟動相關地區的豬流感應急監測。應急監測具體的啟動條件、監測范圍、監測對象、監測時限和監測方法詳見附件2。
(四)消毒
出現人感染豬流感病例后,應及時對可能污染場所的環境和物品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僅出現動物豬流感疫情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配合當地農業部門開展現場消毒(附件4)。
(五)院內感染控制
疑似、臨床和確診病例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醫院應嚴格進行院內感染控制,合格布局,設置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清潔區,規范處理醫療廢物,同時應對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區域進行消毒處理。有條件的醫院應啟用負壓病房,將疑似、臨床和確診病例分病房管理。醫務人員和參與疫情現場處置的人員應采取個人防護(附件4)。
(六)風險溝通
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針對大眾和媒體進行風險溝通,避免造成社會恐慌,風險溝通具體的方法和內容詳見附件6。
(七)其它控制措施
達菲(奧司他韋)和扎那米偉可用于暴露前和暴露后的預防性服藥,應在醫生和專家指導下進行。
當地發生人感染豬流感疫情流行時,應減少或取消公眾集會,必要時可依法采取學校停課、工廠停業等措施。
來自疫區的飛行器等其它交通工具的乘客或乘務人員一旦發現有發熱(腋下體溫≥38℃)伴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癥狀者,應立即在有防護的情況下,送至指定醫療機構隔離治療,同時建議盡早使用抗病毒藥物。對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員轉移至鄰近的指定場所,進行健康體檢,測量體溫并詢問有無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癥狀。對其中的異常者轉至指定醫療機構隔離治療,對無異常者,做好詳細登記后,進行居家醫學觀察。由檢驗檢疫部門把登記信息轉給旅客居住地疾控機構,由當地疾控機構進行為期7天的健康隨訪,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一旦上述異常者明確排除豬流感病毒感染,應盡快通知相關地區疾控機構,解除對居家醫學觀察人員的健康隨訪。
五、專項調查
根據豬流感疫情在我國發生和流行情況,可組織開展感染危險因素、人群感染狀況、病例臨床特征、病原學和分子生物學、傳播動力學、病原生態學、人群疾病負擔和疾病傳播模式的模型等研究,方案另行制定。
六、附表和附件:
1、人感染豬流感流行病學調查問卷和填表說明 2、人感染豬流感應急監測方案 3、人豬流感(H1N1)病例標本采集和實驗室檢測指南(暫行) 4、人感染豬流感現場消毒、院內感染控制和個人防護指南 5、人感染豬流感密切接觸者判定和管理 6、風險溝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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