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震驚全國的“齊二藥”案民事索賠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宣判,11名受害人最終共獲得350余萬元賠償,但至今受害人家屬卻仍然沒有拿到賠償。昨日下午,部分齊二藥案被害人家屬及他們的代理律師陳北元到天河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山三院賠款。但由于齊二藥公司是否收到判決書還沒能確定,家屬們的申請沒能立即立案。
六原告申請強制執行
“宣判都過7天了,中山三院沒有一點動靜,我們只好申請強制執行了。”在假藥事件中失去父親的周先生無奈地說。12月1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11名受害人最終共獲得350余萬元賠償。4名被告人(齊二藥公司、中山三院、兩家藥商)必須在判決生效的3日內將賠償款支付給原告。但一審、二審判決之后,中山三院均表示不服判決,還要向廣東省高院申請再審。
經過7天的等待,6名受害人家屬只好到天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受害患者都是在中山三院治療時使用了假藥,中山三院首當其沖成了受害人索賠的對象,6名原告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山三院賠款。不過天河法院告知受害人,終審判決書生效的日期起算與受害人的理解有所不同。根據法律規定,必須每一位被告人都收到判決書后才能算判決生效。由于齊二藥公司缺席整個審判過程,其判決書只能郵寄送達,目前還沒能確定判決書是否已經送達,必須在確定之后,才能起算判決書生效時間,即目前判決仍未生效。
受害人家屬贈送錦旗
昨日,受害人家屬向天河區法院、廣州市中院各送了一面表示感謝的錦旗。律師陳北元感嘆:“案件的訴訟過程盡管波折重重,甚至醫院的主管部門衛生部發言人公開為醫院辯護,但一、二審法院捍衛了社會基本正義,堅持了司法獨立的靈魂和風骨。”他表示,對像齊二藥案這樣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件案件的審理,最能體現出一個地區的司法水平,甚至法治水平,廣州市兩級法院的法官們做出了值得大家尊敬的努力。(新快報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張振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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