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1日),廣東省質監局通過媒體呼吁,對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特別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市民請撥打12365舉報,質監局將進行查處,并獎勵舉報有功人員。其中舉報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行為的,每個獎勵金為500元,或者按實際罰款百分之十以下的 金額獎勵。
舉報五大違法行為可獲獎勵
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舉報生產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舉報下列五大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按規定獎勵:
(一)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產地,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二)生產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廠名、廠址或篡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
(三)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
(五)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發霉變質原料和過期變質食品加工食品的。
對于上述行為,市民可通過書面、電話或其他形式向全省各級質監部門舉報。舉報情況經質監部門查證屬實的,可以獲得獎勵。
每起案件的獎金最高達30萬元
根據獎勵辦法,舉報的生產點屬于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發霉變質原料和過期變質食品加工食品的,舉報人可獲得500元的獎勵金。若查處的生產點有生產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的,每個獎勵金300元。如果按罰沒款計算獎勵金高于上述情況的,根據情況給予實際收繳罰沒款百分之十以下的獎勵。每起案件的獎金不超過30萬元。
質監局表示,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將舉報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舉報情況公開或泄露給被舉報單位和其他無關人員。舉報人也應對所舉報的事實負責。對借舉報之名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粵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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