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5日)上午,從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9月14日晚,正定縣檢察機關已批準對耿某等兩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兩名嫌犯為擠奶廳經營者
據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史貴中介紹,連日來,公安機關對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夜以繼日開展調查和取證工作,力爭做到快偵快破,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9月14日晚,經正定縣人民檢察院批準,該縣公安局依法對觸犯刑法第144條之規定,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耿某兄弟二人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耿某,男,48歲,漢族,正定縣南樓鄉人。2004年5月,耿某投資建立了一家擠奶廳,并與他人合伙建了一個奶牛養殖小區,從養殖小區收購牛奶,向三鹿集團供貨,并簽署了相關協議。
耿某經營的這個擠奶廳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妻子、女兒均參與其中,另外在本村雇傭了兩名臨時工。他的弟弟主要負責駕駛自家的3噸重罐車向三鹿集團送貨。該養殖小區共養殖奶牛307頭。
為提高蛋白質指標而摻假
據警方偵查,2007年底,耿某向三鹿集團銷售的牛奶屢次因檢驗不合格被拒收,整車的牛奶不得不倒掉。后得知,向牛奶中摻加某種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以增加蛋白質檢測指標,從而蒙混過關。
經過多方打聽,耿某前往行唐縣,在一家經營化工原料的門店里購買了一編織袋、共20公斤三聚氰胺,按比例勾兌后從罐車的頂部摻入銷往三鹿集團的牛奶中。此后,這家化工原料門店的店主還曾經兩次上門,向耿某推銷過三聚氰胺。耿某兄弟每天生產、銷售這種摻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約3噸。
自家從不食用摻假牛奶
耿某接受警方訊問時供認,他本人清楚“三鹿集團要的是純的鮮牛奶,不能摻任何東西。這些牛奶就是要加工給人吃的,化工原料不是人吃的東西。”當被警方問及是否知道這種行為的后果時,耿某說:“沒問過,也沒想過,只知道對人體無益。”其動機就是能通過三鹿的檢驗,順利地把牛奶賣出去。耿某同時承認,他本人和家人從不食用這種摻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
據發言人介紹,除了上述一案外,案件整體工作正在全面推進,在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初步向警方供認了犯罪事實。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加緊調查取證。(記者牛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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