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用誰閃亮,還是誰用誰上當
“閃亮”滴眼液涉嫌假藥 我市各大藥房均已下柜
“誰用誰閃亮”,還是誰用誰上當?著名歌手周杰倫代言的“閃亮舒緩明目液”竟然涉嫌假藥。記者昨日從我市桐君閣、和平、西部醫藥商城等各大連鎖藥房獲悉,目前這種“健字號”滴眼液均已下柜,并且立即停止銷售。
上周,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銷售“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并責成生產企業召回該產品。據稱,該產品使用的批準文號——“陜食藥健用字06050190(更1)”,早在去年7月25日就已被注銷。
據介紹,“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包裝和說明書還有多達11處與備案說明書不符,比如,有效期一年更改為二年;規格7毫升/瓶更改為15毫升/瓶;用量每日3次,每次1滴,更改為每日3次,每次1-2滴;等等。
著名職業打假人王海前不久則在成都向有關部門舉報稱,該產品批準文號為保健品,但在外包裝上,不但沒有明確注釋這是“非藥品”,反而在右下角印著醒目的外用藥標志——紅底白字的“外”字,這是誤導消費者。同時,該產品廣告宣稱針對眼脹、眼澀、眼疲勞等眼病癥狀,這是宣傳功效的虛假廣告。他要求,沒收周杰倫代言的非法所得1800萬元。
昨天,記者在我市桐君閣連鎖藥房看到,“健字號”、“消字號”產品放置在營業員背后高大的立柜中,而所有“準字號”滴眼液則擺放在營業員身前的藥品專柜里面。據介紹,目前“健字號”的“閃亮舒緩明目液”均已停止銷售,取而代之的是國藥“準字號”的“萘敏維滴眼液”。
在儲奇門西部醫藥商城,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該商城是把“健字號”、“消字號”產品和“準字號”藥品放在不同的柜臺進行銷售的,其中只有藥品才能進入藥品專柜銷售,而“消字號”產品在該商城銷售的品種很少。
這位負責人說,自從獲悉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注銷了“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使用的批準文號,并且禁止該產品生產銷售的消息后,就立即將該產品下柜,并且停止了市場銷售。記者劉斌
誰才是真正的藥品
事實上,混淆視聽,打擦邊球,把“消字號”、“健字號”產品當作藥品誤導消費者,已經成為一些企業的常規做法。而對于患者來說,不僅達不到治療的目的,反而會延誤病情。消費者不得不重視。
目前國家批準字號包括國藥準字、健字、消字、衛字、妝字等,也有混合型的衛妝字、食健字等。其中,只有“準字號”才是藥品,具有治療病變的作用;而“健字號”是保健品;“消字號”是消毒品類;“衛字號”是衛生用品;“妝字號”是化妝品。它們的審批、生產以及“門檻”與“準字號”截然不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批一個國藥“準字號”,要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評審專家嚴格審評,通常需要一年以上時間,新藥則需要三到五年。在此期間,還需要做大量產品質量穩定性考察、藥效實驗、病理實驗、毒副安全實驗以及臨床實驗,費用一般高達百萬元以上,因此藥品的成本都比較高。
而“消字號”產品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并不具備任何治療功效,也不能對外宣傳療效。這類產品成本較低,但在市場銷售價格上卻常常與藥品看齊,顯然利潤更加豐厚。
據稱,尤其是在滴眼液和女性護理液市場,集中了大量“消字號”、“健字號”產品與“準字號”藥品。一些企業利用市民區分不清的弱點,蒙蔽消費者,獲取暴利。
西部醫藥商城人士提醒說,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只有“準字號”藥品才能擺放在藥品專柜銷售,“消字號”、“健字號”產品則只能進入非藥品柜臺,各大藥房均有明確的標志,消費者必須小心區分。(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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