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料、餅干等預包裝食品中明明加入了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卻不在其包裝上標注的做法,今后將受罰。(上海)市質監局昨天透露,國家《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不標注所使用的添加劑,最高將被將處以1萬元罰款。
據悉,《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明確食品標識不得標注下列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附加的產品說明無法證實其依據的;文字或者圖案不尊重民族習俗,帶有歧視性描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