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為更好地開展控煙履約工作,推進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8條履約準則——《防止接觸煙草煙霧準則》要求,衛生部、全國愛衛辦組織制定了《無煙醫 療衛生機構標準(試行)》,并要求在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中遵照執行。
無煙醫療衛生機構標準(試行)
一、成立控煙領導組織,將無煙機構建設納入本單位發展規劃;
二、建立健全控煙考評獎懲制度;
三、所屬區域有明顯的禁煙標識,室內完全禁煙;
四、各部門設有控煙監督員;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控煙宣傳和教育;
六、明確規定全體職工負有勸阻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七、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
八、所屬區域內禁止銷售煙草制品;
無煙醫院在此基礎上還要符合以下標準:
九、醫務人員掌握控煙知識、方法和技巧,對吸煙者至少提供簡短的勸阻指導;
十、在相應科室設戒煙醫生和戒煙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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