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0日奧運專電(記者李舒岳東興)第29屆奧運會(殘奧會)所有場館啟用前須經過搜爆檢查,使用中封閉管理、專人值守,人員和車輛實行證件和安檢準入,運動員、官員、媒體等注冊人員在駐地登車前完成安檢……20日上午,北京奧組委公布了《奧運場館安檢通用規則》。這是2008年奧運會場館防爆安檢工作的依據。
據北京安保指揮中心安檢部常務副指揮朱益軍介紹,《奧運場館安檢通用規則》規定共8章20項內容,明確了安檢專業工作的原則、方法、程序和禁限帶物品,對殘疾人、運動員、媒體等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并對奧運場館器材設施配備、安檢場所分級配備、人力資源配備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記者了解到,在進行場館安檢時,人身安檢器材的最小配備單元為“一機兩門”,即一臺X光機、兩臺金屬探測安全門,每小時可通行普通觀眾800名,通行媒體人員400名。車輛安檢器材的最小配備單元為一部自動車底檢查系統、一條安檢車道。人身安檢遵循“男不查女”的原則,分為初檢、復檢和重點檢查三個階段;車輛安檢采取人、器材相結合進行初檢、復檢,重點車輛還將使用搜爆犬強化檢查,為老弱病殘孕等有特殊需求的受檢人員設置了專門通道;殘疾人士乘坐具備場館準入權限的車輛接受安檢時,可不下車,由安檢員上車檢查。
根據規定,不許帶入奧運場館的物品包括禁帶物品和限帶物品兩類。禁帶物品包括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劑、毒品等七大類,因違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安檢人員發現上述物品后將予以收繳;限帶物品包括自帶的軟硬包裝飲料、橫幅標語、大型箱包、一米以上的超長旗幟和旗桿等13類,雖然不違法,但違反往屆奧運會慣例和本屆奧運會規定,或者可能影響場館安全秩序,安檢員發現后將請攜帶人自行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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