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2008年開始,山東計劃推行藥品零售分級管理試點,將零售藥店劃分為不同等級,藥監部門根據等級對其經營藥品的類別作出明確限定。
非藥品不在分級之列
2月20日,記者撥通了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劉本功處長的電話,他告訴《醫藥經濟報》記者,山東省零售藥店分級管理的試行標準剛剛發 放到濟南、萊蕪、日照三個試點城市,并計劃明年在全省鋪開。
考慮到東西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山東選取了三個處于不同區域的試點,目的是希望試點工作更具可參考性。
作為全國零售分級管理試點省份,山東省按照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范圍、經營類別、藥學技術人員服務能力及經營條件的不同,將藥品零售企業劃分為一、二、三級。一級零售企業可經營非處方藥,二級零售企業可經營非處方藥、處方藥(禁止類、限制類藥品除外)和中藥飲片,三級零售企業可經營非處方藥、處方藥(禁止類藥品除外)和中藥飲片等。分級管理實行升降級制度,藥監部門將制定統一的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標志。
山東藥監部門解釋,禁止類藥品是指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疫苗等國家規定的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限制類藥品是指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上述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以外的其他按興奮劑管理的藥品、含麻醉藥品的復方口服溶液等嚴格管理的處方藥。
劉本功告訴記者,分級管理主要面向新申請注冊的藥店,老店也可主動申請。對于此舉的目的,劉本功表示,山東省現有藥店2萬多家,其中大小藥店的資質相差很大,制定分級制度主要為了針對不同類別的藥店制定相關標準,以達到分層次管理的效果。劉本功表示,按照山東省藥店的實際情況來看,二級將會是主要區間,一級藥店則最少。記者了解到,二、三級藥店的區別主要在于對“限制類藥品”的經營上。劉表示,非藥品只要做到分柜擺放即可,并不在分級考核范圍之內。
記者了解到,對零售藥店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并不是山東省一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專門就此部署過相關政策,從這個意義上講,分級管理將是大勢所趨。
藥店恐顧客不理解
“分級管理,暫時還沒有對我們表現出什么影響。”青島豐碩堂連鎖藥店總經理張洪義告訴《醫藥經濟報》記者。其表示,青島的藥店曾經接收過相關部門的調研文件,但對于具體執行分級管理的時間,同行們并不知道,也都在觀望之中。
張洪義表示,按照這個標準,青島大部分藥店都應處于二級藥店區間,但其表示,三級藥店允許經營的“限制類藥品”種類本來就很少,需求量也少,而風險很高,所以其所在門店就極少銷售,如此看來,即使被劃為二級藥店,也并未給實際經營帶來不利。但張洪義同時表示:“因為老百姓對藥店分級管理制度的了解不多,很多顧客很可能誤以為級別越高的藥店就越好,所以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先對老百姓做好宣傳,讓老百姓先了解藥店分級的概念,然后再執行管理。從藥店經營的角度而言,這樣的流程可能對經營者更加有利。”
另有山東藥店的負責人對藥店分級管理的必要性表示不解:“既然都是合法經營的藥店,為什么要分等級呢?”同樣,對于“三級零售企業質量負責人應配備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且具有三年以上藥品經營工作經歷”這一標準,業內人士也有疑問:執業藥師資格既然已經是國家主管部門授予的,為什么又要對其工作年限做出要求?
濟南是山東省藥店分級管理的試點城市之一,記者連線濟南漱玉平民大藥房董事長李文杰時,電話那頭的他正在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上瀏覽頒布不久的《山東省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設置標準》。
“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分級管理的執行通知,濟南的同行們也都在觀望靜待之中。總體來說這是件好事,可以規范和限制基本處于飽和狀態的藥店市場。但是我認為推廣的動作不能太快。”李文杰這樣表示,“我們最關注的是設置標準指出,二級以上藥店要做到24小時售藥。從安全角度出發,夜間售藥需要配備兩名員工,這樣的要求對大店還好,但是小店就很難實現。主要是成本壓力太高。”李文杰告訴記者,對于分級管理政策,大藥店的看法無疑更加積極,而小藥店的經營則會受到不少限制。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一條例的出臺會加快小藥店的退市,對大的零售連鎖可能倒是一件好事。而關于二、三級藥店經營內容的區別,李文杰表示,是否申請三級藥店應該根據該店所處的商圈位置來決定。(醫藥經濟報 作者:張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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