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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今年以來,少數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的行為有所抬頭,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嚴肅查處了一批存在違規攬儲問題的商業銀行機構和個人。
違規攬儲行為大致有以下幾類:一是擅自提高利率;二是采取暗記高息、上套利率檔次、有獎儲蓄、減免或報銷其他業務手續費、贈送實物或現金(包括提貨卡、有價證券等)、提供境內旅游、支付客戶子女入學費、安排親屬就業等方式變相提高利率;三是向存款中介支付吸儲費、協儲費、手續費等不當費用;四是借辦信用卡、購買理財產品、第三方存管等業務名義向客戶返現金、送禮品或購物卡。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充分利用非現場監測、信訪舉報、媒體披露等渠道,加大對各類違規攬存行為的明察暗訪,并采取措施處罰了一批違規機構和個人,有效發揮了威懾和遏制作用。
如上海銀監局根據舉報核查,證實廣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存在對某家企業存款違規使用會計科目,并向該企業手工補計利息,套取不同賬戶間利息差,以及存款營銷費用掛鉤的問題。上海銀監局對該分行作出暫停業務(暫停該分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業務,期限三個月),責令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調整、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紀律處分等處罰。
河北銀監局針對華夏銀行石家莊建華支行有獎儲蓄行為,及時約見華夏銀行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并責成華夏銀行對該支行大堂經理給予離崗培訓、責令檢查并扣罰獎金等處罰,給予個人客戶部經理及個人業務分管副行長扣罰獎金等處罰。
山東銀監局對華夏銀行、渤海銀行濟南分行違規攬儲的問題,責令相關銀行對9位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和扣罰獎金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