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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近日,《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發布,并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中國保監會(以下簡稱“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發布《準則》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保監會發布《準則》的背景和意義?
答:內控嚴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內在要求,也是保險公司改革的根本方向。加強保險公司內控建設是深化保險改革、完善保險監管、轉變行業增長方式的重要內容。
從國際上來看,各國對公司內控建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美國COSO委員會等國際組織自上世紀90年代起,開始組織專業力量制定不斷完善企業內控建設的指導文件,在提升企業內控地位和統一內控框架方面影響越來越大。許多跨國金融機構都把完善內控作為最重要的管理工作來抓,加強和改進內控日漸成為近年來企業管理變革的重要主題。
從保險業來看,隨著部分公司改制上市或引入國外先進管理方式以及公司內部改革的深化,全行業的內部控制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總體來說,保險公司內控建設還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備、內控執行力不強甚至形同虛設等問題。當前,保險業正在加快轉變增長方式,加強內部控制對于保險公司防止“跑冒滴漏”、加強管理、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具有重要意義。
從保險監管來看,保監會確立了市場行為、償付能力和公司治理三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體系。健全的內控是公司治理機制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保障。內控不健全,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樓閣”,必須把治理監管和內控監管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做深做實公司治理監管,提高保險監管水平。
基于以上背景,保監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借鑒相關行業的有益經驗,研究制定了《準則》。《準則》的出臺,是保監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監管,切實防范風險,促進保險業平穩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問:《準則》的定位和起草原則是什么?
答:《準則》在保險業內控監管制度體系中主要是起承上啟下的作用。2008年6月,財政部、審計署、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是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綱領性文件。所謂“承上”,即《準則》在指導思想、原則、目標、基本流程等宏觀方面,必須以《基本規范》為基準,是保險業執行《基本規范》的實施細則。與此同時,為完善保險公司內控監管制度體系,下一步保監會還將在《準則》的框架下,針對保險經營的關鍵環節或主要領域制定若干個具體準則。所謂“啟下”,即《準則》是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總綱,在保險公司內控監管制度中起到統馭的作用。
基于《準則》的定位,《準則》起草主要把握了三個原則:
一是遵循通行規則與體現保險特色相結合。《準則》在遵循國內外通行規則的同時,把握保險內控規律,根據保險業實際,對保險公司內控的主要內容進行梳理,使之更加系統、明晰,操作性更強。
二是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準則》作為規范性文件,原則必須清晰,要求必須明確。但《準則》畢竟是保險公司內控監管制度體系的總綱,保險業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必須支持和鼓勵保險公司在控制風險前提下進行管理創新或差異化管理,體現開放性和靈活性。
三是整體規劃和突出重點相結合。《準則》基于整體內控的理念,勾勒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整體框架,力求從保險機構整體風險防范而不是單純的承保業務風險著手進行規范,強調內控工作的系統性和全面性。同時,《準則》對保險公司主要控制區域和控制措施做了原則性規定,強調了對重點風險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