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審計發現的違規經營、部分業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及風險等問題,移送銀監會等部門處理;對違反財務收支法規的問題依法作出處理,并責成農業銀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審計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的10件案件線索,已移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審計署建議:農業銀行應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繼續深化金融改革和創新,加快實現戰略轉型步伐,不斷提高競爭力和金融服務水平;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切實加強業務管理,在金融創新和拓展市場過程中,不斷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努力提高抗風險能力;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改善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加大支農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
四、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農業銀行對本次審計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將整改問題與合規文化建設、經營理念提升和推進商業化進程相結合,強化了內部控制和管理。截至2010年3月末,對審計報告中涉及的96項違規經營問題已整改90項,整改完成率為93.75%;收回違規發放的貸款16.74億元,收回承兌匯票和貼現資金47.33億元,調整會計賬目金額1.56億元,追回“小金庫”資金78.67萬元,處理賬外資產3750萬元。已處理責任人263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1人,處理處級干部11人,科級干部33人。未完成整改的事項正在積極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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