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9日電 國家審計署網站今日發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8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2010年第7號:“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8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8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9年3月至7月,審計署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總行及8家分支機構2008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近年來,農發行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不斷加大對農村和農業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為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認真執行國家糧食收儲計劃及政策,及時保障糧棉油收購的信貸資金供應。2008年,農發行按照國家糧棉油儲備計劃,積極提供信貸支持,累計發放糧棉油儲備貸款1095億元,食糖、肉類等儲備貸款325.6億元;累計發放糧棉油收購貸款3948.3億元,支持收購糧油4077.9億斤,收購棉花9906.6萬擔,促進了糧食生產及主要農產品市場價格的穩定。
(二)加大對農村和農業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促進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據統計,2006年至2008年,農發行發放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農業綜合性開發貸款等商業性涉農貸款的余額和比重逐年增加,年均增長近23%,對改善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條件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不斷完善內控管理機制,逐步加強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近年來,農發行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先后制定了信貸管理、風險管理、資金和財務管理、審計監察等多項內控制度;同時積極開展信貸資產質量、財務及經營績效真實性等專項監督檢查,促進各級分支機構規范經營、加強管理。
(四)資產質量逐年改善,負債結構不斷優化。農發行在強化信貸風險防控的同時,加大了不良貸款的清收和核銷力度,2008年,不良貸款率同比下降2.49個百分點;發行金融債券2815.6億元,同比增加314.4億元,自主籌資能力不斷提高;實現經營利潤204.1億元,同比增長37%,經營業績逐年提高。
審計也發現,農發行在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在一些分支機構仍時有發生。
二、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在對農發行總行及8家分支機構的審計中查出以下主要問題:
(一)違規經營問題93.84億元。
1.內蒙古、遼寧、吉林等地分支機構工作人員違規操作、工作失職導致糧棉油收購貸款資金被騙取或挪用52.99億元。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內蒙古烏蘭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該市第三糧庫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情況下,仍依據企業偽造的財務報表將其信用等級高評為AA級,并據此向該糧庫提供2.85億元糧食收購貸款,被其用于期貨投機等活動,最終造成8236萬元貸款損失。
2.吉林、安徽、河南、湖北、四川等地分支機構向不符合貸款主體資格或貸款條件的企業違規發放貸款24.93億元。如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安徽省黃山市分行在明知當地城建項目已于2008年4月全部完工的情況下,仍以該項目名義發放貸款2.48億元,被用于當地開發區其他道路建設及征地補償等支出。
3.黑龍江、湖北、湖南等地分支機構以涉農貸款名義違規向城市道路、土地整理等非農領域及項目發放貸款14.49億元。如2008年2月至9月,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支行發放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2.6億元,被用于省級公路建設。
此外,遼寧、安徽等地分支機構還存在違規審批辦理呆賬核銷1.43億元和財務不實243.83萬元等問題。
(二)經營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部分業務存在風險。
1.部分分支機構糧棉油收購貸款業務經營管理較為混亂。有的分支機構貸前調查不嚴,未能及時發現借款企業提供的明顯虛假資料;有的分支機構未按收購進度放款以及對售糧回款監督不嚴,特別是對貸款資金大額提現或頻繁劃轉等異常情況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購貸銷還”等信貸制度流于形式。安徽、湖北等地一些分支機構對政策性貸款所對應的庫存糧食核對監督不夠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個別中儲糧直屬庫和代收儲企業擅自動用儲備糧用于生產加工、糧食質量惡化等造成貸款風險的問題。
2.部分向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發放的商業性貸款存在風險。一是向開工手續不全、配套資本金不到位的建設項目發放貸款。如河南省鞏義市支行2008年在相關項目審批手續不完備的情況下,向當地政府融資平臺發放河流綜合治理項目貸款6.07億元,其中1.7億元被挪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及支付其他項目工程款等。二是有些政府融資平臺采取弄虛作假方式套取貸款。如2007年至2008年,5戶政府融資平臺企業使用虛假合同和假發票從重慶市分行套取11.72億元貸款。
3.信貸業務基礎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一是授信環節基礎工作較薄弱,對集團客戶綜合授信制度執行不到位。一些企業利用農發行各地區和部門間在授信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通過跨地區、跨銀行多頭開戶進行騙貸活動。二是客戶信用評級工作落實不夠到位。一些分支機構客戶信用評級工作流于形式,甚至依據企業虛假資料進行信用評級后發放貸款。三是部分信貸資產質量反映不真實。如2009年4月,長沙巴黎詩紡織服裝有限公司因挪用棉花收購貸款投資房地產導致1.22億元貸款無法歸還,湖南省分行采取違規辦理貸款展期手續等方式來掩蓋上述不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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