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指出,在全國3800多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中,70%-80%是隸屬于縣以下人民政府的,在國有商業銀行改制后,這些公司從銀行獲取貸款的能力有限。剩下20%-30%的融資平臺公司大都通過城市建設、舊城改造具備了一定的還款能力。另外,地方融資平臺在近幾年的地方政府市政建設、公路建設和住房建設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種模式不能一概否定。
中金公司預計,30%-40%的融資平臺貸款項目能夠依靠自身現金流償還貸款本息,余下大約60%-70%的貸款需要土地開發權、地方政府財政安排等第二還款來源的安排。只要融資平臺資金鏈不斷裂,是能夠在經濟發展中動態化解風險的。
西安市蓮湖區區長洪增林認為,地方融資平臺面臨四大風險:國家金融政策等金融環境的變化使融資平臺面臨環境影響風險;政府融資渠道單一,地方政府財力不足,使融資平臺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金融機構多頭授信,政府信用額度膨脹,造成地方政府資金償還難度增大的風險;融資平臺管理不嚴密、資金監管不規范,使融資系統安全運行面臨風險。
對于如何償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既有負債,洪增林認為,主要還是要通過城市建設帶來的政府稅收增加和土地增值來解決,但同時要加強地方融資平臺的制度保障和內部風險控制,并將地方政府下屬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經營性資產以及由地方政府出資購置的各類設備、建設的公共設施產權劃轉至融資平臺公司名下,進一步整合各類有效資產,做實做強融資平臺公司。同時,改地方政府往日的“口頭擔保”、“條子擔保”為真實的資產抵押擔保。
目前,除了貸款以外,發行城投債和中期票據也是地方融資平臺融資的兩種方式。但已發行城投債不為交易員看好。“很少交易城投債。”一位券商交易員向記者表示,“主要是不透明,搞不清風險”。
一位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中期票據作為信用債,基本上以無擔保債為主。但“愿不愿意買,市場會根據披露的信息判斷。公司的現金流如何、怎樣償付本金,基本上都有明確的披露。發行利率也體現了風險補償機制。”
上海市銀監局局長閻慶民建議,若平臺集團下面有上市公司,則可以考慮多利用資本市場,進行定向增發或者配股;或以平臺下面的公司作為主體,在中央給定指標范圍之內發行公司債或企業債,通過評級、承銷以及發債的擔保,使得若干部門對平臺公司同時負起監管責任,這樣更容易把融資平臺的風險降到最低。
賈康表示,地方政府融資的發展需要“治存量、開前門、關后門、修圍墻”。“治存量”的行動已經展開。3月8日,上海銀監局宣布,要求在滬銀行按照“解包還原,重新立據;風險分類,保全有力;加強協作,整體評估”的整體原則,對政府融資平臺企業2009年底貸款逐筆打開梳理,對每筆貸款逐個開展重新評審和風險排查,并根據貸款的實際風險狀況采取相應的風險保全措施。
劉煜輝表示,有效控制地方政府融資風險的方式是使其陽光化和市場化。“應建立市場化的約束機制,使地方融資平臺成為一個有自己公開透明的資產負債表的經濟主體進入市場去融資。這樣市場可以給出能夠反映風險補償的資金價格。要讓市場力量來約束地方政府所內涵的體制性投資和信貸的沖動。”劉煜輝表示。
在解決財政分權下的體制性矛盾、規范中央與地方之間關系的基礎上,借鑒發達國家“市政債券”、“產業投資基金”等地方政府的融資經驗,建立規范化和市場化的地方政府融資渠道,應該及早提上議事日程。
賈康指出,當本地財政收入不足以平衡財政支出的時候,地方政府除了“跑部錢進”之外,只能利用自身的行政權力,通過“自上而下”的方式壓縮本級公共服務支出,同時利用轄區內資源獲取預算外收入。“土地財政”就是這種“自謀財路”的結果,這不僅使預算法禁止地方政府負債的“明規則”被事實上的普遍負債這一“潛規則”強制替代,也催生了地方干部扭曲的負債觀,即借債不怕還錢、自己借別人還、不還錢還能再借錢的錯誤邏輯,進一步助長了地方政府的盲目舉債,也滋生了眾多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
賈康認為,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內含地方適度舉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從2009年開始,財政部代地方政府發行2000億元地方債已經做了很好的嘗試,2010年中央政府繼續代發2000億元,是對這種方式的肯定。但是如何提高地方財政及債務信息的透明度,發揮社會公眾和市場機制的監督引導作用,真正解決中央與地方之間在財稅體制和融資機制上的矛盾,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記者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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