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證監局局長侯外林昨日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超募資金使用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在超募現象逐漸顯現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儲架發行等創新發行方式解決超募問題。
侯外林表示,超募資金確實存在使用效率和回報不高的問題。目前市場不缺乏資金,而缺乏好的投資項目。在這種情況下,儲架發行不失為一個好的解決辦法。
“創業板推出之前,超募問題不是很突出,現在這個問題逐漸顯現,從目前來看,儲架發行方式較為成熟,需要解決的細節問題也不多”。侯外林說。
侯外林表示,超募資金沒有監管是理解上的誤區。超募資金從本質上說屬于募集的資金,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其使用計劃和詳細安排,使用之后對企業經營狀況的影響也要進行披露。
侯外林說,“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公開是最好的警察,有關部門在法律法規和日常管理上對超募資金進行嚴格監管,超募資金使用必須經過審批程序,只能投入主業之中,委托理財、投資股票和衍生品以及創投等高風險用途更是嚴格禁止。”
“除此之外,董事會每年必須對募集資金的存取使用情況出具專項報告,會計師也要出具相關報告,監管部門每年對上述報告進行檢查。”侯外林說,“另外,我們嚴抓中介機構監管,承銷商不是拿了一筆承銷費就完事了,在規定的會計年度內負責持續督導義務,要出具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意見,不合格的承銷商要受到查處。”
侯外林表示,發行體制改革要按照市場規律辦事,按照市場化取向進行,整套發行制度都要受市場化導向機制的約束。對于再融資問題,應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總理報告所要求的,積極擴大直接融資。
“有一句名言是政府不講效率,世界就沒有效率了。發行審核涉及許多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相關部門都要提高效率。”侯外林說,“對于我們地方監管局來說,要按照上市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幫助企業在上市前將相關政策法規問題提前解決,不要因為技術問題影響企業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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