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葉勇 ○編輯 梁偉
據了解,近期,首批20個創業投資基金已經設立,這20個創投基金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七省市政府聯合設立,首批參與試點的7個省市分別為北京、上海、深圳、重慶、安徽、湖南、吉林。該批基金將重點投向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集成電路、電子技術、環保、生物工程、公共安全等新興行業。
目前,20個基金已募集資金90億元,具體投資占比為:中央政府注資10億、地方政府10億、社會募集70億。據了解,首批20個基金均由七省市政府選定,所選基金都滿足發改委和財政部提出的兩個原則: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專業型基金。
有消息稱,20個基金按每個項目按創投領域平均數1000萬元投入,將可投資900多個企業。未來2-3年內,待首批20個基金運作成熟后,國家有意發起設立200個基金,到時中央政府投入100個億,地方政府至少投入100個億,加上社會募集資金,總規模可達1000億元,這些基金投放后,將有1萬個新興產業的中小企業獲益。
《通知》表示,在收益分配上,國家資金除在基金章程中規定的條款外,不要求優于其他社會股東的額外優惠條款。國家資金與地方政府資金同進同出。需要指出的是,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試點中的國家資金納入公共財政考核評價體系,財政部、發改委將對基金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定期對基金的政策效果進行考核評估。
激勵機制具體為:國家資金與地方政府資金、社會資金共同按創業投資基金章程規定支付基金管理機構管理費用(一般按照每年1.5-2.5%),并將部分基金增值收益(一般為20%左右)獎勵基金管理機構,每只基金的具體管理費用和獎勵標準按照基金章程確定。為體現國家資金的政策導向和考核機制,也可考慮國家資金不支付每年的管理費用,同時將50%的基金增值收益讓渡于基金管理機構。對于參股設立的天使基金,國家資金可給予更大的讓利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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