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末,中國證監會相繼宣布的處罰決定,讓一批內幕交易案和操縱市場案浮出水面,再度引起了資本市場參與各方的高度關注。人們為“黑莊”和“黑嘴”們的丑惡行徑而憤怒,為管理層的重拳出擊拍手稱快。
欣慰之余,人們更關注:日趨嚴厲的監管能否堵住違法者制造的股市財富“黑洞”,能否讓投資者擁有一個公平的、“干凈”的市場?
造富神話背后的股市“黑洞”
在美國次貸危機蔓延并演變成一場金融風暴的背景下,A股市場在2008年走出了一波罕見的持續深幅調整行情。
然而,即使在大多數投資者資產大幅“縮水”時,股市里依然不斷涌現出許多發財甚至“一夜暴富”的故事。
從證監會最近查處的幾起案例中,人們或許可以窺見這些故事的真相。
2007年4月22日,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中期投資有限公司就收購后者持有的遼寧中期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股權并增資事項達成初步意向。在5月15日收購信息公之于眾前,遼寧中期董事長鄧軍便利用尚處于“內幕狀態”的信息,通過其個人賬戶購入捷利股份2萬股,并在信息公開后賣出,獲取利益15萬元。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曲麗如法炮制,獲利7.5萬元。
在北京首放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案中,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證券投資咨詢業的影響,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機,通過“先行買入證券、后向公眾推薦、再賣出證券”的手法操縱市場,非法獲利超過1.25億元。
鄧軍和汪建中的故事,可以說是股市“黑莊”和“黑嘴”的典型。或許沒有人能確切計算出,“黑莊”和“黑嘴”們到底為自己斂聚了多少非法收益。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國股市幾乎所有造富神話背后,大都隱藏著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者的影子。
“黑莊”“黑嘴”:股市健康發展的“毒瘤”
作為證券業資深研究人員,上海天相投資咨詢公司策略分析師仇彥英一直關注著同行中的“黑嘴”現象。
“由于監管的疏漏,中國證券研究領域出現了很多問題,表現為片面追求推薦的股價效應,夸大信息對股價的作用力;不尊重基本的客觀事實,推波助瀾,缺少基本的風險意識。更有很多分析師違背基本的職業操守,參與到股票的直接投資中去。”仇彥英說,在上漲行情中,這些問題都被表面的繁榮所掩蓋。隨著股市開始爆發系統性風險,這些問題都一一展現在市場面前。
“雖然股市的基本趨勢取決于宏觀經濟形勢,取決于上市公司盈利的增長,但分析師在證券研究中的不客觀、不獨立,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股價的異常波動,導致了股價在牛市中被過度高估,而在熊市中則被過度低估。”仇彥英說。
在中國法學會證券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羅培新看來,“黑莊”與“黑嘴”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一大“毒瘤”。他認為,“黑莊”和“黑嘴”利用自己掌握的真實信息,對投資者作出相反的引誘和誤導,惡化了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狀況。
“證券市場存在的正當性在于,通過強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投資者獲得平等的知情權,并據此作出投資決策。”羅培新說,“黑莊”和“黑嘴”使得投資者的平等知情權喪失殆盡,根本有違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
更重要的是,“黑莊”和“黑嘴”侵蝕著證券市場的公信力。“公信力之于市場,猶如引擎之于飛機、橋墩之于橋梁,發揮著基礎性的作用。如果聽憑‘黑莊’與‘黑嘴’橫行,市場的公信力將被蠶食殆盡,證券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更無從談起。”羅培新說。
還投資者一個“干凈”的市場
向成熟市場不斷邁進的中國資本市場,從未間斷與違法違規行為的斗爭。修訂后的《證券法》,規定了禁止操縱股價的若干形式。而證監會于2005年頒布施行《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2007年出臺并試行《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行為認定辦法》,則為打擊“黑嘴”和“黑莊”營建了更為完善的制度環境。
事實上,從早年查處銀廣夏、億安科技、中科創業和德隆系,到去年打擊“老鼠倉”,再到近日對涉嫌操縱股價的國美電器當家人黃光裕進行調查,“打黑”幾乎貫穿著中國證券市場完善法制和監管體系的全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汪建中案中,證監會不僅撤銷了北京首放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更對由“名嘴”淪為“黑嘴”的汪建中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逾1.25億元,處以等額罰款”的嚴厲處罰,并對其采取了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如果說,違法收益與違法成本之間的嚴重失衡,曾是中國股市“打黑”面臨的最大尷尬,那么隨著過億元罰單的開出,這種現象正在發生令人欣喜的改變。
“巨額罰單傳遞著監管層凈化市場的決心和信心,屢屢掀起的‘監管風暴’,更讓投資者們得以擁有一個越來越干凈的資本市場。”上海天相投資咨詢公司策略分析師仇彥英說。
讓陽光灑向每一筆交易
盡管對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查處,已經成為中國證券監管的重頭戲之一,但數量有限的證監會罰單,掀起的仍只是股市違法行為的“冰山一角”。
在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羅培新看來,由于缺乏強大的數據庫和監控系統作為支撐,對于“黑莊”和“黑嘴”的打擊仍存在動態監管不足、查處持續性不夠的問題。
另外,即使管理層為違法者開出了天價罰單,如果最終無法落實,只會削弱大眾對于監管的信心。事實上,在新中國證券發展史上,處罰嚴厲但最終落空的例子并不鮮見。羅培新舉例說,證監會曾于2002年對操縱億安科技股價的四家公司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4.9億元并罰款4.9億元的處罰。但由于四家公司早已成為空殼,處罰無從實現。
在法律專家們看來,成熟市場在遏制內幕交易方面的諸多經驗,可供中國借鑒。
美國法律規定,證監部門可以將內幕交易民事罰款的10%獎勵給舉報者,并以此構建起強大的市場監督機制。“眾所周知,許多內幕交易是通過口口相傳、互贈消息等規避法律的方式完成的。由于彼此都不是內幕人而無法被認定為內幕交易。在此情境下,交易所有限的稽查人員無法洞若觀火。”羅培新說,通過獎勵措施動員社會力量來打擊內幕交易,應當是值得考慮的方向。
與此同時,和解措施的廣泛運用,也成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查處內幕交易的一大“法寶”。羅培新說,在SEC提起的執行措施中,有近九成的案件是通過和解方式解決的。這些案件的和解裁決通常會規定被告將非法所得支付給法院,或者支付到一個第三方保管的賬戶,然后按照SEC設計、法院批準的方案分配給受害投資者。
羅培新認為,運用和解措施,能夠使被害者相對迅速地獲得賠償,這對于救濟受害者、恢復市場信心至為關鍵。
任何一個市場都無法避免貪婪與狡詐。對于年輕的中國證券市場而言,通過更完善的制度和更嚴格的監管,讓“陽光灑到每一筆交易上”,才是堵住股市“黑洞”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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