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瓶頸之難破解從2004年以來連續5個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鎖定“三農”可以看出。對于9億農民,得到金融服務意味著可以多養幾十頭豬、多承包幾片竹林,甚至對于一些貧困農戶意味著孩子的學費有了著落。
所幸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已經開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大型商業銀行農行定位立足縣域、面向“三農”,將承擔服務“三農”骨干和支柱的角色;郵儲銀行去年3月掛牌后,通過滲透至鄉鎮甚至村的網點發放小額貸款;農信社依然是服務“三農”的主力軍,經過2003年以來的首輪改革后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市場如活躍的“鯰魚”攪活了整個農村金融市場。
對于目前的農村金融市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研究員陳劍波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市場格局尚在形成過程中,在廣大的農村金融市場,哪家機構先發育出貼近農村客戶需求的多元化金融產品、信貸體制和風險控制體系,將來這家機構的市場份額就會大,落后一步的機構就會失去市場優勢。
對于客戶分散、經營成本高、風險大的農村金融市場,陳劍波認為,必須鼓勵創新,打破銀行原有的框架體制的束縛,“如果在現有城市業務的信貸制度、財產制度的基礎上做農村客戶,風險控制就沒法做。”
在農行縣域支行采訪的過程中,記者看到了擔保抵押制度和信貸體制方面一些新突破。安徽廣德縣支行行長宋志明說,試點中,信貸審批權限已經開始嘗試從二級分行下放至縣支行,縮短信貸審批流程。
當然,在鼓勵多種金融機構參與農村金融市場競爭的同時,還應該對這些機構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持,以保持商業上長期的可持續。
對此,農行安徽分行行長顧正宇頗有體會,他說,不可否認,農村金融業務運營成本高、利潤率比較低,希望國家在財政稅收和貨幣政策上為農行服務“三農”提供一定支持,例如,農行農村業務的所得稅和營業稅是否可以低于城市業務,以增強“三農”業務的盈利能力。
目前,農信社在稅收方面享有優惠政策,中西部地區農信社免征企業所得稅、東部地區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由5%降至3%。
此外,農村貸款業務風險高是金融機構公認的,而且農業生產保險體系尚不健全。對此,顧正宇建議,對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監管指標設置應有別于城市,“是否可以將每年新增不良貸款率不超過1%的指標適當放寬”,對于自然原因造成的壞賬也應該有免責條款。
對于外部扶持政策,有關人士還建議設立農村信貸發展基金,按金融機構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對中西部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戶貸款和農村小企業貸款,提供2%~3%的風險補貼,或作為對借款人的獎勵補貼基金,按照農戶和農村小企業的還款記錄進行獎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