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機構分布在縣鄉(xiāng)(鎮(zhèn))的農信社是汶川大地震中受災最嚴重、損失最多的一類金融機構。昨日,銀監(jiān)會合作金融機構監(jiān)管部主任臧景范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電話采訪時說,對于受災農信社將來在監(jiān)管上將適當放寬政策,在恢復重建階段,工作任務安排上將減輕壓力,采取與其他省不同的監(jiān)管要求。
經初步統(tǒng)計,截至目前,四川省內受災的農村信用社物業(yè)損失達39億元,信貸資產損失為101億元。僅四川省農信社的信貸損失就超過了四大行中損失最大的農行。此前,農行副行長張云預計地震導致不良貸款新增約60億元。
目前,全國農信社大多采取兩級法人模式,即省聯社一級法人代表省政府對轄內縣(市)農信社進行管理、協調、指導、服務,不具備經營職能,縣(市)聯社作為獨立法人是經營主體。而此次地震中直接受損的正是縣(市)聯社,損失自行“埋單”對于縣(市)聯社來說并不輕松。
臧景范介紹,下一步農信社恢復重建中,將通過兩個方式對災區(qū)農信社進行支持,一是由省聯社組織對受災農信社給予人力、技術、培訓等方面支援,二是在全國范圍內動員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四川、甘肅、陜西、重慶受災區(qū)的農信社提供包括辦公用房重建、職工家屬撫恤、計算機購置、人力資源支持、技術培訓等支持。
受災農信社擔心的另一個問題是,地震帶來的不良貸款會影響央行專項票據按期兌付。
根據央行的專項票據兌付政策,實行兩級法人體制的信用社資本充足率要達到2%,按“一逾兩呆”口徑考核不良貸款比例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才能兌付票據以補充農信社資本金。若到期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比例未能達標,可以延期兩年兌付;若兩年后仍未達標,人民銀行將以其不良貸款和歷年掛賬虧損置換回專項票據。
對此,臧景范說,現在受災省政府已經向銀監(jiān)會和人民銀行提出,希望調整災區(qū)農信社票據兌付的政策要求,能否考慮延長兌付期限,或者考慮提前兌付,讓受災農信社有資金投放貸款、增加收益,銀監(jiān)會也會向人民銀行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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