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期貨將于1月9日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今日起,上期所將開展黃金期貨模擬交易。
根據合約及相關業務規則,黃金期貨的交易單位為1000克/手,且明確規定自然人客戶不能進行實物交割。按照目前約200元/克的黃金價格,以期貨公司收取10%的保證金估算,投資者交易1手黃金需保證金2萬元。
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易單位是在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設定的。1000克/手的交易單位,不鼓勵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資者參與黃金期貨交易,但方便機構投資者參與,也有助于國內外市場接軌。
為了強化風險控制,黃金期貨相關規則中增加了自然人客戶持倉不允許進入交割月的規定。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期貨市場的主要功能是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實物交割不是期貨交易的主要目的。同時,期貨交割規則對不同類型的投資者有一系列要求及規定,這也是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區別。如果自然人確實需要購入現貨黃金,應該通過銀行或現貨市場交易等渠道及方式實現。
自2007年9月11日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組織黃金期貨交易以來,上期所按照“高標準、穩起步”的原則穩步有序推進各項籌備工作。一是深入調查研究,在充分借鑒國際期貨市場的成功經驗,廣泛聽取市場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圍繞更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功能,為投資者服務,更有利于風險控制這兩個核心問題,審慎論證確定合約交易單位,設計符合我國市場實際的黃金期貨合約和相關業務規則。二是與有關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推動指定交割金庫合作,并積極發展新會員,引入包括金融機構投資者在內的自營會員。三是加強投資者教育,增強會員和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一方面通過舉辦培訓師、分析師研修班以及在全國幾十座城市舉辦黃金期貨投資報告會等形式,使投資者掌握期貨基本原理、交易方式,熟悉黃金期貨的風險特性和控制手段;另一方面對如何正確認識黃金期貨合約大小、保證金比例、自然人客戶不能進行實物交割等問題向社會公眾進行詳細解釋,目的是通過風險教育進一步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保護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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