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創業投資同業公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王守仁昨日透露,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業板市場已經進入實質性籌設階段。目前,創業板建立的總體思路已經確定,籌設方案意見稿也已草擬完成,正在業內廣泛征求意見。
對于意見稿中爭議較大的創業板設立模式問題,王守仁表示,建議中小企業板降低門檻直接轉為創業板的意見不可取。他認為,由于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產業的多元化和中小企業成長階段的多層次及其對上市融資需求的多樣性,決定了主板市場內應保留中小企業板;創業板風險很大,萬一發生重大曲折,如果中小企業降低為創業板,將會使已成功運作的中小企業板流產。他表示,要結合中國實際建立與中小企業板及以股票轉讓代辦系統為依托的OTC市場形成階梯性,并為不同成長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需求的創業板市場。
關于創業板企業上市的門檻問題,他說,不可簡單照搬外國模式,不宜“大上大退”,也不可走其他國家的失敗路子,如創業板倉促開設后,又匆忙退回到主板,成為主板的小盤股。
他建議,登陸創業板的公司除了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要求的總股本不能低于三千萬之外,還必須有三年連續經營記錄,三年累計銷售收入不得低于一億元,最后一年銷售收入不得低于五千萬元,三年累計凈利潤不得低于一千萬元,最后一年凈利潤不得低于五百萬元,以體現其高成長的特點。他同時指出,選擇上市企業還要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應向高科技企業、農業等適當傾斜,包括國家發改委已公布的重點扶持發展的八類產業;要支持新的商業模式,比如連鎖經營、電子商務、跨國經營及轉讓先進技術的外資企業等。
王守仁還特別提及,創業板風險很大,要防范風險、保持上市公司的質量和上市后企業的高成長性。
除了實施比主板和中小企業板更嚴格的信息披露之外,還可根據前述較高的門檻在創業板市場內設立大盤股市場,待條件成熟后再適當降低上市企業銷售收入和利潤的標準,創設創業板小盤股市場。
除了談及對創業板籌設方案的建議之外,王守仁也指出,創業板的推出并取得成功在某種程度上將依賴創業投資的發展。他認為,隨著創業投資進入,中小民營企業存在的股權混亂、財務三本賬、漏稅瞞稅、關聯交易、經營決策獨裁等問題將會大大改善,從而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質地。對于有創業投資背景的中小企業,他還建議,中小企業板及創業板可考慮對其優先上市,對此可設立包括創投企業須有成功案例,管理規范,管理團隊強,投資期限在兩年以上且對企業提供增值服務等在內的前提條件。對于創業投資的退出,王守仁認為,應適當延長持股股權的鎖定期,可以實施允許股權在鎖定一年后退出一半,兩年后可以陸續退出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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