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4日聯合公布一份征求意見稿,擬加強金融機構對客戶身份識別、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管理,以確保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準確、完整。
這份《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金融機構要確保重現客戶的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了解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征求意見稿指出,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的法律規定,建立和完善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明確崗位責任,合理設計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并定期進行內部審計,評估內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制度。
征求意見稿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按照征求意見稿規定,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在辦理資金賬戶開戶、銷戶,資金存取、銀行卡登記、開立基金賬戶等11項業務時,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央行表示,這一管理辦法的制定,旨在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范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
央行4日公告要求,各單位和個人可在6月14日之前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將意見、建議反饋給央行反洗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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