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6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26日表示,我國將把農村信用社辦成面向鄉村、面向農民的社區性金融機構。
周小川受國務院委托26日下午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上作了關于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
他指出,目前我國相當一部分農村信用社仍然存在經營粗放、管理薄弱、盈利能力較低、風險較大等問題,下一步將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進一步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農村信用社的聯社管理體制。
2003年6月,國務院決定在浙江等8個省(市)實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到2004年8月,農村信用社改革已經在除海南和西藏以外的其他21個省(區、市)全面推開。
“這次改革是在管理體制、產權模式和組織形式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改革。”周小川說。他指出,目前29個省(區、市)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
隨著產權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各地的農村信用社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產權模式,以及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的組織形式。
中國人民銀行統計顯示,截至2006年6月末,共組建銀行類金融機構80家,組建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機構584家。同時,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省級政府、省聯社和監管機構的職責分工初步明確。
周小川指出,國家還在中央銀行資金支持、財政補貼、稅收減免三方面對農村信用社予以政策支持,初步化解了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截至2006年11月末,經嚴格審查考核,中國人民銀行共計對29個省(區、市)的2402個縣(市)發行專項票據1656億元,對吉林、陜西省的5個縣(市)發放專項借款1.4億元。
隨著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深入,其資產質量不斷改善,支持“三農”服務功能不斷增強。截至2006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比例為12.6%,與2002年末相比下降了約24個百分點;在資本充足率方面,農村信用社、農業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分別達7.7%、12.3%和8.6%,而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本充足率僅為-8.45%。
此外,截至2006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余額達到12242億元,占全國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的比例由81%提高到91.4%。與此同時,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達到34437億元,比2003年末增加了7059億元。(記者韓潔、謝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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