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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6年6月1日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放開到今年7月20日貸款利率管制完全放開,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已走過17個年頭。截至目前,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已實現利率市場化,存貸款市場上也只有人民幣存款利率上限仍處于管制狀態。根據國際經驗,存款利率完全放開是一國利率市場化徹底完成的標志,是改革的“最后一跳”,也是“驚險一跳”,過程最艱難也最有風險。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已進入最后的攻堅階段。
一、未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主要任務
從制度安排看,現在除了人民幣存款受上限管制以外,其他各類利率基本是完全市場化的。但從實際操作看,我國利率市場化現狀與完全實現利率市場化的要求仍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未來的改革并非只是實現人民幣存款利率形式上的完全放開。為確保未來利率市場化改革按照“放得開,形得成,調得了”原則推進,還要完成利率“并軌”、提高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能力、建設利率調控機制、完善基準利率體系四項任務。
1.實現市場化利率與管制利率平穩“并軌”
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由于被管制而壓低,甚至出現長時間的“負利率”。同時,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已實現利率市場化,市場化定價的銀行理財產品等存款替代性金融產品及影子銀行等市場化融資渠道發展壯大。由此形成管制“低利率”與市場化“高利率”的利率“雙軌制”。目前銀行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多在5%左右,信托融資與民間借貸的融資成本超過10%,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浮1.1倍后為3.3%,今年6 月份非金融企業及其他部門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6.91%??傮w來看,被管制的存款利率及放開管制前的貸款利率比市場化的影子銀行利率低50%以上。
在我國價格市場化改革中,1988年的“價格闖關”在短期內強行實現計劃價格與市場價格并軌,結果導致經濟失控,通脹飆升。雙軌制利率的并軌顯然不能通過短期“闖關”來實現,需要在保證社會資金成本總體平穩的前提下,通過較長時間的漸進式“增量改革”來逐步實現。具體而言:通過引入不受利率管制的創新金融產品對現有的存款和貸款形成替代和擠壓,逐步由增量影響到基數,逐步實現從市場利率和管制利率的“雙軌”向市場利率單軌的平穩過渡。
2.提高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能力
對照利率市場化的要求和國際銀行定價實踐,目前商業銀行的定價能力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差距:一是貸款定價能力較弱。大中型商業銀行長期習慣于貸大貸長,貸款利率變化主要受貨幣政策調整影響,對風險進行定價的能力較弱。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及村鎮銀行等小型銀行風險定價技術落后,管理手段簡單,貸款定價執行標準存在一定的隨意性。二是存款定價能力尚不能適應利率市場化的要求。商業銀行的普通存款利率定價剛剛起步,精細化、科學化程度較低。作為已經利率市場化十多年的產品,協議存款利率定價也主要是參照5 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加點方式確定。三是商業銀行利率定價機制建設存在缺陷。主要有:利率定價流程管理較弱,定價授權疏于細化,各銀行尚未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管理人員的定價、議價能力實行差別授權;未建立各項業務的定價聯動機制,傳統產品和創新產品之間、資產負債產品之間的聯動性較弱;利率定價仍較粗糙,定價協調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不完善,定價調整前瞻性和靈活性不足。
3.構建完善的基準利率體系
市場基準利率體系既為銀行提供定價基準,引導建立銀行內部定價和資金轉移體系,也為中央銀行提供利率間接調控的操作目標和監測指標。因此,市場基準利率的成熟是利率市場化改革完成的前提和必要條件。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為代表的短期基準利率和以國債收益率曲線為代表的中長期基準利率體系。但Shibor目前主要集中在1年以內,缺乏中長期品種,運行中還存在3 個月以上報價質量不高的問題,市場接受和認可程度也仍需培育和提高。國債產品中1 年期以內的國債較少使國債收益率曲線期限的完整性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