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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合作對策
開展APEC環境產品合作既是各經濟體共識,也符合我國環境污染治理、貿易發展等各方面利益。因此,中國應采取措施積極推動和深化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合作,特別是在今年,我國作為APEC主辦方,應發揮更大的建設性作用。
第一,積極主導當前及未來的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談判。
近幾年,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一直是APEC的重要成果和亮點。2013年,印尼在繼承的基礎上又有所突破,提出合作中采取公私合營等具體措施手段。2014年,我國舉辦APEC系列會議,當前及未來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議題不能停滯不前,我國不僅不能削弱環境產品與服務合作,而且要有突破、出成果。在領導人宣言和部長聲明中,既要有環境產品和服務的內容,也要有亮點,如增加制定APEC環境產品和服務技術擴散行動計劃倡議等內容;在相關談判中,積極主動提出關于環境產品與服務合作的具體提案,引導甚至主導談判,大力宣傳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等理念;積極組織開展環境產品與服務能力建設活動,包括開展環境產品清單研討會和培訓。
第二,盡快落實APEC的54個6位稅號環境產品清單降稅義務。
我國已經承諾在2015年之前將54個6位稅號產品降稅,作為負責任的大國,我國必將履行承諾。一要明確對哪些產品降稅。建議在APEC環境產品清單基礎上,對稅則產品進行研究和分析,結合《產排污系數手冊》,將一些明顯不具備環境用途的和對環境有損害的產品從降稅清單中剔除。APEC環境產品清單僅列出了54種6位稅號環境產品,而每一個6位稅號下面都對應著多個8位稅號產品,但有排除項,哪些產品可以被列為排除項需要深入研究。二要制定環境產品清單降稅義務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相關機構的具體職責,哪些部門制定環境產品的原則、標準,海關如何監管等問題。
第三,以外促內,推動將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規定反映到國內政策中。
只有將APEC環境產品與服務合作落到實處,才能真正發揮作用。要與國際接軌,規范用語,將“節能環保產品”、“環保產品”改為“環境產品”。積極借鑒APEC環境產品清單,制定中國環境產品和服務清單,或確定環境產品和服務的相關范圍。將APEC環境產品清單應用到中國綠色政府采購政策中,即以APEC環境產品清單為基礎列入綠色政府采購清單。將APEC環境產品清單應用到環保產業政策實施中,對APEC環境產品清單產品實施稅收等政策優惠,使扶持環保產業優惠政策真正落地。
(作者:李麗平 張彬; 作者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