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江蘇將能力建設納入考核,壯大基層環保隊伍
??????? 村村都有監管員
剛剛結束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對環境法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層環保隊伍處于環境監管和執法的最前沿,其狀況如何直接關系到環境法治的推進實施順利與否。
目前,許多地區逐步意識到基層環保能力的薄弱,探索實施了一系列加強基層環保能力建設的新舉措,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本報今日起逐一介紹這些地方的實踐和經驗以及各地在基層能力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以為其他地方借鑒和參考。
◆本報見習記者李苑
“現在大家的環境意識增強了,環保工作比以前容易做了,無論是干部,還是群眾,都更容易溝通和理解了。”近日,記者在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多個鎮、社區采訪時,數位環保助理及環境監管員表達了相似的感受。
近年來,江蘇省針對基層環保隊伍人手少、力量弱等實際困難,在加強基層環保隊伍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江蘇各市(縣)鄉鎮都建立了環保機構,每個鄉鎮都有專職或兼職的環保工作人員,絕大多數行政村也都有了環境監管員。
人少事多,一人多職,基層監管力量弱
一直以來,基層環保助理、環境監管員工作量大。在本次采訪的吳中區,以木瀆鎮為例,常住人口30多萬,重點企業有700多家,截至2013年,當地環保辦只有3個人,要參與水環境治理、重點區域環境整治、企業執法檢查、階段性企業信息排查調查等多項工作,任務很重。
“有的鄉鎮有五六個人,有的只有一個,有的甚至連人員都是兼職的。吳中全區有3萬多家企業,但環保局只有108個人,監管人員就幾十個,根本管不過來。”吳中區環保局副局長浦惠民告訴記者。
“我們沒有固定的休息時間,一有事情就得馬上處理,有時候半夜接到電話就得馬上趕去現場。”木瀆鎮環保助理朱俊杰告訴記者,1987年至今,他已經如此工作27年了。
東山鎮莫厘村的環境監管員徐曉楓家就住在太湖邊上,這個行政村由3個自然村合并而成,面積7.5平方公里,沿太湖區雖然沒有一家工廠,但太湖沿岸農家樂較多。“每天我開車一出來,就會沿著太湖看看湖體水質情況,湖岸周圍環境是否干凈,有沒有涉及環保的糾紛。”徐曉楓說。
不過,環境監管員只是徐曉楓的兼職,他的另一個身份,是這個村的民兵營長,負責當地征兵工作。
類似的情況并不少見,在越溪街道的環保科,記者注意到門上掛了兩塊牌子:“社會事業科”、“環保辦公室”。科長莫建偉告訴記者,科室里有一位環保助理,專職負責街道的環保工作。但是整個科室要負責物價、計劃生育、民政、文衛、殘聯、食品安全等社會事業工作,環保只是其中的一項職能,確實忙不過來。
尤其是在2012年推行網格化管理以后,越溪街道的48.8平方公里被分成11塊網格,劃分到各個社區,并明確了分界線。每個社區都要求有一名環境監管員,負責當地的環保監管、宣傳及服務工作。“小到一個窨井蓋沉降,大到企業違法排污問題,都要及時發現并處理,工作量比較大。”莫建偉說。
以越溪街道龍翔社區的環境監管員盛會明為例,他要負責3個自然村近200戶人,聯絡當地開發區的200多家企業。“我每天基本都會在村里走上一遍,一周至少4趟。”盛會明說。
點多面廣,直面基層,監管執法難度大
“證照齊全的較大企業相對容易監管,企業主也比較容易溝通;但對于無證無照的企業、個體戶、家庭作坊,目前監管執法難度非常大。各鄉鎮街道的信訪問題也以此居多。”這是基層環保工作人員普遍反映的情況。
“比如老百姓在自己院子里搭個小棚子,放一兩臺機器就成了一個小加工作坊,由于管理不到位,噪聲等對周圍老百姓生活產生了影響,老百姓就投訴到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去執法的時候,有的玩游擊戰,白天關門、晚上開工;有的嘴上應承著馬上改,卻一點不改;有的對執法人員說‘我自食其力賺點錢,你們一天到晚盯著我干嘛?’”東山鎮的環保助理袁梅郁告訴記者。
甪直鎮的環保助理金海民舉例說:“有兩個無證照的廢塑料加工點,為了對其實施斷電處罰,我們鎮長、書記都出面了,不知道動了多少腦筋才成功。”
“這些家庭作坊,基本沒有環保前置的制約,也不需要向環保部門申報備案,環保部門事后監管執法缺少抓手。能不能事前通過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從源頭上杜絕問題的產生。”環保助理們建議。
招募新兵,加強培訓,不斷壯大基層隊伍
針對上述情況,近年來,吳中區基層環保隊伍不斷充實,組織架構也不斷完善。2011年,吳中區161個村社區都配備了一名環境監管員。
今年,加強基層環保隊伍建設又被列入吳中區環保局50項具體工作中,吳中區向社會公開招聘了28名基層環境監管員,配備給各鎮政府環保辦。目前,28名新環境監管員經過兩個星期的專業培訓以后,已經正式上崗工作。各鎮還增配了執法車,以及相應的監測設備。
記者在吳中區環保局看到了近日剛出臺的《基層環境監管員管理辦法》,包括總則、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廉政管理制度、培訓制度、學習制度、考核制度等多項內容。其中工作職責一項中就包含了7個小項,如“對重點、一般污染源、建設項目、限期治理項目、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群眾舉報的污染源等進行不定期的巡視檢查,并密切關注企業排污、河道水質等直觀環境質量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傳達區域環境質量信息”。
浦惠民表示,隨著區、鎮、村領導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環保隊伍壯大的同時,也會日趨專業化。“我們希望執法權力能夠進一步下放到基層,也希望這一做法能夠在吳中區進行試點,這樣不僅能夠壯大全區的環境監管執法力量,而且還能將監管執法觸角延伸到更為微末之處。”
吳中區在基層環保隊伍建設上的突破只是江蘇省的一個縮影。
記者從江蘇省環保廳人事處了解到,今年初,在江蘇省環保廳出臺的《2014年度省轄市環保局主要工作目標及考核辦法》中,也有環保能力建設這項考核。
記者看到,考核辦法中規定:在機構建設上實現新突破的,每增設1個環保機構,每升格1個環保機構,以及人員編制增加5人以上的,都分別給予不同的加分獎勵。
江蘇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視基層環保隊伍的能力建設。2013年,江蘇省政府出臺了《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3~2022)》,在第十章“組織實施”中專門列出了“加強能力建設”一節,提出“各市、縣(市、區)要成立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本地生態文明建設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環境管理網絡,加強鄉鎮環保隊伍建設,明確專人負責,全面提升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