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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貴州試點排污權有償使用 5月15日開始進行初始排污權分配
中國環境報訊貴州省政府近日原則同意貴州省環保廳上報的《貴州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貴州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的實施堅持試點先行、市場配置和分類指導原則;交易主體為:參與初始分配并有償取得排污權指標的現有火電、水泥、鋼鐵企業法人單位,即2014年5月1日前投入運行或者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的火電、水泥、鋼鐵建設項目企業法人單位;申請排污權指標的新(改、擴)建項目所在企業法人單位;排污權儲備管理單位。
試點啟動階段主要是啟動建立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協調機制等,試點實施階段從2014年5月15日開始,將對納入試點范圍的現有企業法人單位進行初始排污權分配,并換發排污許可證,積極推進排污權市場交易。
試點評估階段為2015年12月,主要是組織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規范。
《方案》明確,貴州省排污權指標初始分配按照環境保護部核定的2010年火電、水泥、鋼鐵企業法人單位排放量確定,由績效排放指標和臨時排放指標構成。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貴州省產業發展規劃和企業發展狀況每5年進行一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