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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類將被罰款
市民質疑能否行得通?
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5月1日起實施?!掇k法》規定,扔垃圾時再不分類,將面臨罰款:單位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單位和個人不分類將罰款
《辦法》明確,未按照規定設置分類收集容器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分類駁運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單位未按照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個人未按照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對于未按照辦法規定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監督管理等職責,或未依法處理發現或者告知、投訴、舉報的生活垃圾違規行為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由上級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并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辦法》實施后,市民發現違規行為時,可向行業主管部門舉報,或撥打市民服務熱線。
罰款真能落實到位嗎?
垃圾不分類將要罰款的新規一出,市民對此議論紛紛。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市民,聽聽他們的意見。
“這個能罰得下來?能罰得過來?”“城管管得了嗎?不被罵死?”“怎么罰?又何從監管”……記者注意到,市民的質疑聲幾乎“一邊倒”。
不少市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罰款初衷雖好,但很難落實到位?!傲P款?大家都倒在樓下的同一個垃圾桶里,怎么證明是誰家倒的垃圾?誰來罰?”大家坦言,罰款的手段雖然能起到作用,但執行極有可能會落空。
“即使可以罰,也不能24小時專人在垃圾桶旁邊看管,除非在每個垃圾桶附近安裝監控,要不然根本罰不起來?!币晃晃飿I公司負責人這樣表示。城管進入居住小區和場所內部,需由市民舉報,確實將面臨取證難的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垃圾分類需要一個漫長的觀念樹立和習慣培養過程。從國外經驗看,一般需要經歷數十年,而立法無疑是重要推動力。垃圾分類管理走上法治化軌道,其更大的意義在于觸發人們的社會思考,只有大多數人支持并能夠做到,才可能實現對少數人的處罰。對單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相對來說是可行的,但涉及千家萬戶的垃圾分類和投放,如何監管查處?初期將針對屢教不改、比較惡劣的行為進行執法,主要還是以勸導為主。
高峰時段值班指導
根據《辦法》,上海將不會在住宅小區強制設置垃圾分揀員。這意味著,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必須通過宣傳指導、勸告制止,引導居民自覺養成正確分類習慣。近年來,上海新建的商品房小區越來越多,這些小區都由物業公司實施管理。這些物業公司能否擔負起督促居民推進垃圾分類的職責,還是一個未知數。
目前,垃圾分類“模范小區”多是售后公房,由居民區黨組織直接管理或由業主自治,而由物業公司直接管理的商品房成為“模范小區”面臨重重困難。
日前,記者走訪了陽曲路1111弄美樹銘家小區。小區確實設置了干濕兩分的垃圾箱,但很多濕垃圾箱內混雜了塑料袋、樹葉。物業工作人員抱怨道:“工作做得多,回報卻很少。”
其實,有兩種途徑可以激勵物業工作人員參與推進垃圾分類。其一,《辦法》規定,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當約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不過,多數現行住宅物業合同并無此項具體約定;其二,不少物業公司指定保潔員負責垃圾分類,允許其從廢品出賣中獲取一筆收入,作為報酬。不過,目前垃圾分類的瓶頸在于干濕兩分,分揀出的濕垃圾未經處理,并無回收出售的價值。也就是說,保潔員也賺不到這筆錢。
同樣督促居民養成分類習慣,售后公房小區就做得很好。記者走訪了閘北區昌林公寓,這里代表了售后公房推行垃圾分類的一種模式。陽曲路760弄居民區黨總支第八黨支部書記韓杰虎是昌林公寓的管理者。他說,去年,居民區黨組織先測算出居民丟棄垃圾高峰時段是6時-8時、16時-18時,隨后,發動28名志愿者,兩人一組,輪班在垃圾集中投放區“值班”,對分類不準確的居民進行糾正。如今,昌林公寓的垃圾分類工作卓有成效。居民基本養成習慣,小區日均可運出兩桶濕垃圾。由于干濕分離,垃圾臭味淡了,小區也得到街道辦事處的好評。韓杰虎說:“我們小區推進垃圾分類,黨支部找樓組長,樓組長找志愿者,志愿者找居民,層層動員。居民們的心都很齊。”
不過,韓杰虎也認同,適當激勵有必要。他說,小區里有個保潔工,屬于物業聘用人員,每月拿1820元工資。為了讓這位保潔工做好垃圾集中投放區的衛生工作,居民區黨組織通過多方努力,為保潔工爭取了200元/月的額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