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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霧霾治理】
如何解決“霾”怨問題?
霧霾跨區域執行“統一標準”
中國環科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新的環保法成為了目前促進大氣污染防治,貫徹國十條的非常好的法律基礎。
他解釋,根據新環保法,當地環境質量的任務落實到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同時也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也提出了限期達標、按期達標的制度。此外,還有監測、規劃、標準、總量控制、許可證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可以保障把大氣十條的實施從一個臨時性的管五年的行動計劃推上常態化、法制化軌道。
此外,他表示,正在修訂過程中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除了延續現在環保法中“按日計罰”、雙罰制等制度之外,還要進一步提高處罰力度,同時也要把政府的責任和政府不作為的行為的處罰進一步具體化。
專家認為,環保法增加的諸多條款,如霧霾跨區域治理“統一標準”,“建立環境污染公共預警機制”等,以及對監測的規劃管理等很多新的規定,都會使得大氣污染治理見到效果。
7 【土壤污染】
如何控制和解決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評估后進行修復
中科院南京環科所研究員林玉鎖表示,新環保法在土壤污染的調查、監測、評估、修復方面都做出了規定,比如要求對土壤和土地進行風險評估,根據結果決定修復目標,進行驗收,也說明體現了對公眾健康的重視。
目前,我國已經在大氣、水方面建立了很好的監測體系,但土壤方面很薄弱,直到最近幾年,國家開始加大建立我國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等到其建立起來后,就具備了今后實現土壤環境信息公開的條件和基礎。
8 【公眾健康】
如何保障公眾健康?
研究人體對污染承受極限
針對新環保法中涉及的公眾健康保障內容,別濤表示,在修法最后,關于公眾健康保護的研究始終在繼續,這種對公眾健康保障的重視是過去沒有的。
他解釋,“保障公眾的健康”指的是多數人的公共健康,涉及水、空氣、土壤、食物安全。
環保法中關于環境基準問題的研究,主要指對人體健康安全而開展的研究,即人體對不同污染物最大的承受能力和限度,“過去我們這方面研究不足,都是借鑒國外的,但我們應該有自己的基準研究。”
此外,環保法中關于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與風險評估制度,鼓勵企業投保環保污染責任保險等條款,都直接對保障公眾健康做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