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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4月24日訊(記者 張艷玲)國家環境保護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今日表示,新環保法增加了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在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到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時候,應當及時公布預警信息。
別濤說,以霧霾為代表的這類環境污染的公共事件,在最近幾年高強度頻繁發生,各方面高度關注。剛剛通過的修改的環境保護法第47條對此專門作出了規定,就是增加了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
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的責任主體根據法律規定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對各級政府提了四方面的要求。第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的部門、企業事業單位都應當依照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的處置和事后恢復的工作。第二,要求各級政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污染的公共監測預警預案。第三,在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到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時候,應當及時公布預警信息。第四,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環境公共污染危險的減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