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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斬斷阻礙治霾利益鏈?
最近的霧霾期間,環保部12個督查組赴京津冀等地督查發現,“頂風排污”現象仍然存在。
2月21日,環保部有關負責人通報了天津陳塘熱電有限公司大面積建筑垃圾裸露、未采取防塵措施問題。而通報三天后,這家公司廠房和南側道路邊,上萬平方米區域內的建筑垃圾仍“素面朝天”。
24日,記者在天津一家大型鋼鐵企業見到,大型貨車正在廠區后面露天傾倒渣石,騰起十多米高的煙塵。
去年以來,各級政府紛紛出臺力度空前的霧霾防治政策措施,立“軍令狀”,大筆撥款。然而,在貫徹執行中,一些地方說得多、做得少,雷聲大、雨點小。
長期關注大氣污染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孫太利說,有的說是要向高污染、高能耗的“吃飯產業”開刀,但大量被壓被砍的都是“蒼蠅”級的小企業、小作坊,很少有“老虎”級的大企業、上市公司,真正的排污大戶關停并轉遙遙無期。
鋼鐵是河北省支柱產業之一,曾三番五次被國家要求壓產減排。壓減多年,這個省高爐總量仍比美國高出6倍,廢氣排放量高于歐盟總和。
為什么一些地方治霾不愿動真格?孫太利委員認為,“唯GDP論”政績觀是一個障礙,但并非唯一障礙。
2013年,北方某省公安部門發現了企業排污線索,采取行動時卻發現,企業早停止了排放,讓趕到現場的民警撲了個空。
“有沒有保護傘的問題?”孫太利委員說,治理霧霾也要“老虎蒼蠅一起打”,要挖出監管不力背后可能隱藏的腐敗,有無官員從中撈取過好處?
全國人大代表宋心仿說,千絲萬縷的利益鏈,讓一些地方治理霧霾時投鼠忌器。應當將“空氣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約束性要求,建立起剛性約束機制。
怎樣讓排污者“不敢、不能”?
3月1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重污染日企業拒不停產或限產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車輛排放超標,處罰最高提至3000元。
新的法規帶來新的期待。然而,大氣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以來已14年未修訂過,與當前污染狀況對比,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
孫菁代表認為,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一個突出局限性是處罰力度不夠,導致排污企業違法成本太低。對查實的數據造假企業,行政處罰額度最高是廢氣數據造假罰款5萬元,這甚至比不上企業一天的治污費用。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建議,處罰要出重拳,讓情節嚴重的排污企業“傾家蕩產”。
而在全國政協委員侯欣一看來,立法的空白點之一是,治理區域性大氣問題的法規比較少。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區域合作治理霧霾的嘗試,但“合作”常常局限于“轉移”--把污染丟給鄰居,把利益留給自己。結果整個區域的大氣污染并未減少,自身又反受其害。
讓排污者“不敢為、不能為”,還要引入公眾監督。長期以來,公眾被擋在大氣監測的技術壁壘之外。但鄧中翰代表認為,把監測數據特別是污染源的排放數據放到網上,讓社會實時知曉。
宋心仿代表認為,防治霧霾需要打一場持久的“人民戰爭”。“霧霾之下無人可以置身事外。發生在你身邊的不文明行為,如果你不站出來監督,就是任由自己的權益被侵害。”(記者李柯勇、羅博、劉元旭、張舵、朱峰、婁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