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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6目5日,聯合國在瑞典的斯德歌爾摩召開了有113 個國家參加的“聯臺國人類環境會議”。會議討論了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會議建議聯 臺國大會將這次會議的開幕日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同年10月,聯臺國大會第27屆會議接受并通過了這頂建議。以后,每逢“世界環境日”,世界各國都開展群眾性的環境保護宣傳紀念活動。“世界環境日”的作用在于喚起全世界 人民都來注意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自覺采取行動,參與環境保護,同時要求各國政府和聯合國系統為推進環境保 護進程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