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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諾貝爾獎獲得者Svante Arrhenius預言化石燃料燃燒會使大氣中的CO2增加,從而導致全球變暖,大氣中的CO2增加一倍,可能導致全球平均氣溫上升5℃。
1988年:聯合國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對氣候變化進行科學評估。
1990年:發表了第一次IPCC評估報告,后來這一年被確定為制定未來減排目標的基準年份。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各國政府同意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承諾將阻止“危險性氣候變化”。
1995年:IPCC的第二次評估報告確定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與氣候變化之間有密切的聯系,指出“權衡各種證據顯示”全球變暖是由人類造成的。
1997年:《京都議定書》形成。這個協議確定了工業化國家碳減排的第一承諾期,時間從2008年到2012年。
1998年:20世紀是至少1000年以來最熱的一個世紀,而1998年又是其中溫度最高的10年中最熱的一年。
2001年:各國在摩洛哥馬拉喀什就《京都議定書》的實施方法和其他細節達成一致。美國和澳大利亞拒絕批準這個協議。
2003年:歐洲熱浪致使3萬多人死亡。科學家后來得出結論,這是第一次極端的氣候事件,是由于人類活動引起的氣候變化造成。
2007年: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警告氣候變化速度在加快,并且這種情況無法逆轉。在巴厘島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三次締約方會議,確定了就《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展開談判并形成新協議的時間表。
2008年:在波蘭波茲南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四次締約方會議。談判進展緩慢,因為很多國家都在等待美國新的奧巴馬政府宣布其對氣候問題的立場。
2009年:在哥本哈根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大會比預定計劃延期一天落下了帷幕。這是15年締約方大會歷史上參與人數最多、參與級別最高、引起關注最廣泛的一次締約方大會。會議并沒有因此實現預期的目標,只是在部分問題上取得了進展,實質性的問題依然懸而未決,但大會決定將談判延伸到2010年并設立了在2010年底于墨西哥城召開的第十六次締約方大會上完成這一回合談判的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