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試水
立法難執法更難
在控煙專家看來,控煙最有效辦法始終是立法。
但黃曉軍透露,目前全國人大沒有這個立法計劃,廣東省人大也沒有。
希望寄托在一些有立法權的“較大市”,比如廣州、深圳。事實上,1998年制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已明確規定在醫院抽煙可罰款20元,但12年來衛生部門從未開出一張個人罰款單。
而《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表決稿)》經半年“拉鋸”,上月底終獲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域、醫院、學校、電梯等12處為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的罰款。《條例》待省人大批準后,即可明確生效時間。
“這不是件容易的事!”黃曉軍說,草案二審時,“辦公室”被剔除在外。一批專家立馬急了,大聲疾呼:工作場所不禁煙是控煙大倒退,在各方面努力下,“工作場所禁煙”條文得以保住。
有了地方性法規,但誰來管,怎么管,罰款怎么用?這些執行問題如“燙手山芋”,讓廣州相關部門“面面相覷”。
廣州市愛衛辦副主任伍任初透露,“分責任田”管理是初步考慮,“比如學校就由教育部門負責,餐飲就由管理飲食的部門負責,而罰款該如何管理仍在研究。”
但在黃曉軍看來,分開管理等于無法管理,因大部分部門不具執法權,“由廣州市城管屬下的愛衛辦執法最合適”。他認為,“廣州可以像培養交通協管那樣先培養20個人,只要能抓到1%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的人,久而久之就能起到警示作用,而且大家也漸漸覺得公平。”
他建議,廣州可學習北京的“無煙奧運”經驗,借助“亞運大勢”抓控煙。“北京奧運時,愛衛派人抓控煙,衛監所抽人查,所有涉外賓館、場館都無煙。尤其是比賽場館,人們入場時要沒收打火機,也就沒法抽煙了。”
北京有奧運,上海有世博,廣州有亞運,大城市有“大事件”可以“借勢”。但其他的中小城市、鄉村,怎么抓控煙?
“明年兌現全國公共場所禁煙的承諾,實際上很難。甚至全國實現公共場所禁煙,還需要幾代人的努力。”5月20日,在長沙舉行的控煙媒體宣傳研修班上,衛生部婦社司健康教育處處長李新華有些無奈地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