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4月20日電(記者程子龍)黑龍江省近日召開2009年全省環境執法暨應急管理工作會議,邀請10余家媒體參會,而對那些企業仍在違法排污等情況卻一概“保密”。部分記者對此難以理解,憤然退場。
新華社記者在現場用相機拍到了一部分內容標題:“違法環評"三同時"(環保設施和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企業家數”“存在環境隱患企業家數”“超標企業家數”“后督查抽測污染物超標企業統計表”“后督查時停產企業統計表”“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業督查情況的通報”等等。
黑龍江省環保廳一位負責接待媒體的工作人員說,這些材料是內部保密資料,不能讓記者知道,能給的材料記者就“夠用”了。
然而,上述情況正是人們關心、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工作的內容。應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的工作,豈能向媒體保密、向公眾保密?尤其是對有關企業違法排污及治理情況,一味“保密”,如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在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的當口,向記者隱瞞違法排污企業和隱患企業名單及真相,也是對違法排污企業和隱患企業的一種變相保護。違法排污企業成了環保部門保護對象,其用意何在?給人無限想象空間。
目前,全國開展違法排污企業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是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的一種負責任的表現。這就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及工作人員不能為排污企業遮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否則,環保部門的環保行動將失去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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