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這次審計查出56個中央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金額348.53億元中,除190.03億元屬于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問題需要結合財政改革和下年度預算安排等逐步解決外,其他各類問題已糾正和落實整改措施的金額為151.34億元,占95.5%。主要是:
(一)關于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3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8489.2萬元的問題。已采取核減經費預算、加強預算申報和審核等措施予以糾正。環保總局對重復申報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與評價項目獲取財政資金的問題,已會同國土資源部研究確定,調減采樣點位數7212個,核減經費預算2992萬元。
(二)關于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8.59億元的問題。已采取調整賬目、歸還原渠道、補辦申請手續等方式整改的問題金額為7.79億元,占90.7%。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整改中。
(三)關于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等3.94億元的問題。已采取將資金上繳中央財政、調整賬目、納入部門財務統一管理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62億元,占66.5%。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是供銷總社應在華棉儲備管理中心清算后上繳中央財政以前年度財政性資金1.31億元的問題,供銷總社正在商有關部門妥善解決。
(四)關于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和單位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已采取向財政部申請開設財政專戶、補辦審批手續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1.37億元,占74.1%。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抓緊整改中。
(五)關于煙草局、教育部等19個部門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這類問題將結合財政改革逐步解決。有關部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嚴肅預算執行紀律,加強項目管理,完善預算程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同時,審計查出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金額120.27億元中,已糾正和落實整改措施的有108.02億元,占89.8%。主要是:
(一)關于鐵道部、廣電總局等6個部門所屬的9個單位套取財政資金1404.54萬元的問題。已采取上繳財政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1211.74萬元,占86.3%。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采取建立重大項目支出績效評估機制等措施認真整改。
(二)關于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個部門所屬的92個單位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27.54億元的問題。已采取歸還原渠道、調整賬目、清理資金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25.94億元,占94.2%。其余問題金額1.6億元,涉及的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部門正在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三)關于電監會、勞動保障部等23個部門所屬的33個單位轉移資金5.91億元的問題。已采取納入法定賬冊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5.78億元,占97.8%。對尚未糾正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查處。電監會所屬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資產管理中心管理的對外投資和事業基金1.75億元,已按要求納入統一核算;該電力企業聯合會已撤銷了用已作廢的財務印鑒開設的銀行賬戶,通過這些賬戶截留的收入及其支出已納入2006年決算。
(四)關于中科院、水利部等13個部門所屬的50個單位對外投資管理不嚴、轉制不規范、少計國有資產和權益等問題。已采取補記股權、完善規章制度等措施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0.78億元,占91%。其余問題正在認真整改。
(五)關于農業部、國資委等11個部門所屬的16個單位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已采取補辦審批手續、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39億元,占96%。其余問題正在糾正之中。
(六)關于民航總局、信息產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未經批準和超標準、超概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的問題。已采取重新設計、超標準部分商業化、實施市場化運作等措施糾正16.25億元,占93.4%。對其他問題,有關主管部門已責成所屬單位認真整改。
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17起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有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理。
在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之前,審計署還對中央部門25個項目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各部門對審計調查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非常重視,認真采取措施改進項目管理,研究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各部門在整改具體問題的同時,還加強了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效益意識進一步增強。
此外,審計25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決算(草案)查出的各類問題金額22.67億元中,已通過調整賬目或決算報表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17.21億元,占75.9%。
五、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調查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的設立、運轉和管理情況發現的問題,牽涉面廣,原因復雜,需要結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財政體制改革逐步解決。審計調查報告上報后,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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