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國資委主任李榮融28日在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央企知識產權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有制造無創新、有創新無產權、有產權無應用,有應用無保護’的現象。”因此,央企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規劃和實施,并亟待加快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李榮融指出,企業競爭的實質已不僅僅是技術、資金、人才方面的較量,還包括法律、規則和標準上的較量,而這種較量依靠的主要手段就是知識產權。
而國資委公開的一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管理指南”課題組的問卷調查顯示,中央企業及所屬子企業中,有50%以上的企業主要產品及其工藝沒有專利技術,40%以上的企業主要產品沒有注冊商標。針對此情況,李榮融要求,央企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規劃和實施,建立健全科研開發、成果轉化、市場營銷和法律保護緊密結合的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和實施機制。
李榮融表示,央企亟待加快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國資委成立三年來,收到央企請求調處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有221件,涉及央企的有110多件,直接涉案標的額達269億元,間接涉案金額超過500億元。據統計,近年來央企的涉案企業有三分之二沒有設立法律事務機構,有三分之一沒有專職的法律顧問。
李榮融還提出,近幾年來央企“走出去”的步伐進一步加快,中央境外企業和中央企業所屬二級以上境外子企業已經達到693家,這些境外央企也需要法律“充電”。(王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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