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學金將一次性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申請表。
國家勵志獎學金對于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學生予以適當傾斜。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6、省政府獎學金
每年獎勵千名優秀生
省政府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獎勵1000名在校大學生,對象為全日制本、專科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獲獎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二年級以上,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適當傾斜。國家和省政府的獎學金、勵志獎學金之間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此外,還設立了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獎勵3500名全日制本專科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
7、勤工助學
每小時酬金不低8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以通過勤工助學方式減輕經濟壓力,以順利完成學業。勤工助學活動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開展,分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崗位設置以校內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務等為主。
按照規定,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校內臨時崗位按小時計酬,每小時酬金可參照學校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合理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每小時8元人民幣。校外勤工助學酬金標準不應低于學校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8、學費減免
照顧有特殊困難群體
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確因經濟條件所限,交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種獎學金和各種補貼)已低于學校所在地區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準線,學習和生活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免收全部學費;對其他一般困難的學生適當減收部分學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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