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對自主創業發展的大學生“村官”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意見》強調,要鼓勵支持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一是選派大學生“村官”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示范園區、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參與實踐鍛煉,幫助他們在實踐中學習創業知識,積累創業經驗。二是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重點幫助那些有創業意愿、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搭建創業富民平臺。三是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創業能力的培訓,積極為大學生“村官”創業提供項目論證、技術指導和市場信息服務。四是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設立大學生“村官”創業資金,采取擔保、貼息、補助等方式,幫扶大學生“村官”創業。五是鼓勵大學生“村官”通過創辦農副產品小型加工企業、發展高效農業種植園區、創辦專業合作社等,就近就地自主創業。六是鼓勵創業有成的大學生“村官”進入企業經營管理者、致富項目帶頭人、新社會組織負責人隊伍,逐步實現自主發展。對聘用期滿不再續聘,創業項目尚在初創階段的,可在一定期限內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創業扶持政策。
6、對大學生“村官”參加企業單位招錄有什么規定?
答:《意見》規定,企業招聘大學生“村官”,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國家有關鼓勵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相關獎勵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各類企業招聘員工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就業服務工作,幫助大學生“村官”求職應聘。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大學生“村官”所在縣市、鄉鎮,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會、推介會等形式,向企業宣傳大學生“村官”的優勢,為大學生“村官”進入企業工作提供服務。積極組織聘用期滿的大學生“村官”到企業進行見習和實踐鍛煉,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大學生“村官”。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專門組織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到大學生“村官”所在地了解大學生“村官”工作學習情況,加深他們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了解,增強招聘意愿。
7、大學生“村官”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有哪些規定?
答:《意見》要求,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到村任職2年以上、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城市街道社區招聘社區工作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大學生“村官”。各地可結合實際,組織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
8、對自主擇業的大學生“村官”有哪些政策?
答:《意見》提出,各級黨委、政府人才機構和職業培訓機構,要為大學生“村官”開展免費就業指導培訓、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引導聘用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實現多元化發展。自主擇業的大學生“村官”未就業期間,根據本人意愿,其人事檔案可選擇在原籍或服務地縣級黨委、政府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免費托管,其戶籍關系可遷回原籍或遷至托管其人事檔案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流動人才集體戶口管理。對以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給予工商登記、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并提供社會保險繳納、保險關系接續等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9、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有哪些政策?
答:《意見》提出,鼓勵大學生“村官”參加研究生招考,認真落實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加分政策,對聘期內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凡是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招生單位應盡量予以錄取,報考單位確定不能錄取的,可調劑至其他招生單位錄取。鼓勵高等院校加強適合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的本科專業點、碩士學位點建設,為大學生“村官”期滿后繼續學習深造創造條件。各地要結合實際,整合教育培訓資源,積極開辟多種渠道,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
10、如何引導大學生“村官”通過“五條”出路有序流動?
答: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十分重要,各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有關工作。第一,要結合各地實際,研究制定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的總體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第二,要正確解讀大學生“村官”流得動的政策,全面宣傳5條出路,引導大學生“村官”形成合理預期。第三,要建立健全競爭擇優的工作機制,不能把“出路”都包下來。第四,要引導大學生“村官”正確認識“五條出路”的發展前景,并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發展方向,切實把“五條出路”條條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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