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在日前下發的《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確指出,將嚴肅查處藝術類專業招生中各種違規行為,對在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通知要求,各省級招辦應于2009年1月31日前完成本省(區、市)藝術類省級統考合格考生的信息匯總整理,并向招生學校提供包括省級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成績、位次及省級統考評判標準(不同等級樣本)等內容的省級統考信息網上查詢服務。
通知規定,符合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行組織專業考試或自行組織省級統考未涉及的專業考試條件的招生學校,須將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報考點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自覺接受考點所在省級招辦的指導和監督。嚴肅查處藝術類專業招生中各種違規行為。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通知最后強調,對在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有關學校須及時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通報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各省級招辦要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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