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下發了《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通知要求,從2009年起,各省(區、市)均應為本行政區域內報考美術類專業(特指繪畫、造型設計及對美術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省級統一考試,有條件的省(區、市)還應組織其他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省級統考須在2009年1月1日后進行,1月31日前完成。
凡生源所在地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校考須在1月31日后進行,3月底前完成。
通知強調,招生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的確定,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專業設置的有關要求執行,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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