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對于新建學生宿舍樓和現無商業網點的學生宿舍樓,原則上不得設置新營業商業網點,各級各類學校還要配合公安機關對槍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園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和收繳。
宿舍樓設商場存在安全隱患
昨天,教育部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做好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通知》。教育部要求,對學生宿舍樓內已有的商業網點要從嚴控制,進行重新審核,凡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停止經營。
目前,部分學校學生宿舍樓內或底層存在商業場所。有些商業場所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或影響環境的問題。
教育部要求,學生宿舍樓建筑內的商業場所不允許經營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環境等影響學生身體健康和具有火災隱患的經營項目,如危險化學品和飯館、小吃部等。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各級各類學校的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情況,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對學校附近工廠進行環評
問題也成為教育部要求重點檢查的對象。教育部要求要檢查中小學、幼兒園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幼兒,學校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幼兒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等。
學校的設備使用維護也要進行全面檢查,教育部表示,重點檢查鍋爐、燃氣、水電氣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以及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學校還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學校附近的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的工廠企業進行環境評估,消除學校周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也提醒政府有關部門對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生產企業該停產的停產,該停業的停業。(記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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